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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國對于代孕的態度各不相同。 視覺中國供圖
某代孕中介在網站上明碼標價招聘代孕媽媽。 網絡截圖
12月21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議審議的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中,“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引發社會爭議。而27日表決通過了的《關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刪除了這一擬新增的規定。
看似簡單的刪改背后,其實是一場堵與疏的較量。作為一項人類輔助生殖技術,代孕從來不乏倫理與法理上的糾結與討論。如今,它被支持者寄予實現平等生育權利、滿足部分特殊人群生育意愿的期待,卻也包含著部分人關于社會公平、女性權益等方面的擔憂。
草案的刪改也從另一角度說明了禁止代孕無助于問題的解決,管理和規范才是方向。多年來,隱匿于灰色地帶的代孕存在著諸多的亂象與行業風險,需要得到整治。
“禁止”到“規范”之變 12月27日,看到表決通過的《關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中,刪除了有關禁止代孕的內容后,網友“言午”在微博上寫到:“真是感慨良多”。歷經四次檢查后終于相信自己確實無法生育的她,更能體會其中的意義。
這一刪改,是多方推動的結果。
從去年3月份開始,微博粉絲超過76萬的北京協和醫院婦產科副主任醫師龔曉明就曾撰文呼吁公眾正視代孕行為。“為了一個特殊的群體,MRKH綜合征患者,也就是老百姓所說的石女,每五千名女性中就有一個。她們因為生理的缺陷失去做母親的權利,求助無門,甚至冒風險去國外代孕。”龔曉明接觸過太多這樣的患者,在他看來,代孕是一個讓這些患者實現生育權的機會。
今年12月23日,得知原修改草案中關于“禁止代孕”的規定后,龔曉明在微博上發起了一次是否“支持代孕”的投票。截止到24日,在8000多人的投票結果中,50% 以上的對此表示支持,24% 表示反對。
同樣一直在為“代孕”呼吁奔走的還有中華女子學院女性學系教授孫曉梅。媒體采訪中,她常用自己在2014年全國失獨家庭的調研說明問題。“家庭失獨以后,夫婦兩個都想要孩子,但是女方已經不能生育,他們沒有辦法,采取的方式就是離婚”。
孫曉梅覺得,二胎雖然放開,但是失獨家庭根本利益需求并沒有得到滿足,政府應該通過輔助生殖技術,用最便宜的錢幫助失獨家庭再生一個子女。
這也促使她在以全國人大代表的身份列席審議人口計生條例修訂草案會議時,建議刪除對禁止代孕和買賣精子等的相關規定,專門制定協助生育的法條。
中國法制現代化研究院立法發展所所長劉克希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禁止代孕看似公平實質不公平。這個規定對經濟條件好的人完全形不成制約,他們無非多花點錢到允許代孕的國家進行合法代孕。但是那些付不起昂貴費用的工薪階層或者因為身體缺陷無法自然生育的人就真正被禁止了”。具有37年從法經歷的劉克希一直覺得,生育權是人類最基本的權利,不應該被限死。
“禁止代孕”規定被刪除后,讓這些支持者們感到興奮。但也有人表達了擔憂,“特殊群體是需要有特殊的考量,但代孕似乎存在帶來諸多社會問題的風險,比如低齡人群、性別選擇”,更有人表示“放開代孕會造成社會不公”。
這場有關代孕的爭論遠未結束。
“久治不絕”的代孕亂象 代孕,是指將受精的卵子植入代孕母親子宮內,由孕母替委托人完成懷胎和分娩的過程。作為一項人類輔助生育技術,它在產生之日起就飽受爭議。
出于倫理及法律的思考,我國早在2001年的《人類輔助生育技術管理辦法》中,就明確“醫療結構和義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并對實施代孕的醫療機構進行了相應的處罰。
然而,多年來國內的代孕產業早已成為一個市場,且隨著代孕技術的發展日趨成熟壯大。它們隱匿于灰色地帶,尤其2004年后,借助互聯網廣告傳播,全國的代孕中介迅速擴散。
從2013年開始國家相關部門就在下重拳整治代孕亂象。今年3月份,國家衛計委等l2個部門聯合制訂方案,于4月起至12月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代孕專項行動。盡管如此,代孕黑市屢禁不止。
近日,記者對多家代孕公司進行暗訪發現,一些開展時間長、規模大的代孕公司表示,“雖然國家不允許,但我們運行了七八年,而且生意越來越好了”。
這些代孕公司聲稱提供“一站式”服務,常年招聘代孕媽媽,條件看上去很寬泛:“年齡35歲以下,無傳染疾病即可”。一家代孕公司介紹,她們絕大部分為農村女性,吃住均在代孕公司提供的公寓里解決,一次生育收入在15~20萬元不等。
為了提高“效率”,代孕媽媽懷胎八個月就被要求生產,如果中途出現流產或滑胎會繼續進行移植手術,直至成功生下健康嬰兒為止。
要想借腹生子,條件也很簡單—— 有錢。這些代孕公司提供的收費標準從52萬元到80萬元不等。如果規定嬰兒性別或者要求對方提供精子、卵子則費用更高。當記者詢問“男孩,購買卵子”的費用時,武漢一家代孕公司給出了80萬元的價格,表示“前期考察滿意簽約2萬元,試管嬰兒培植成功8萬元,成功辦理移植后再付15萬元,孕期四五六七月每月15萬元,生下來以后DNA鑒定給尾款10萬元,共計80萬元”。
除此之外,出售卵子、精子也在他們的服務范圍內,費用在3~5萬元不等。“我們會根據客戶對身材、長相、學歷等要求挑選出合適的人選,想挑大學生都沒有問題”。
在這個完整的商業鏈條中,代孕公司最看重的就是利潤,對倫理問題和法規選擇性忽略,只要開得起價,性別、質量、數量都不是問題。2012年,廣州一富商花百萬元通過兩位代孕媽媽產下八胞胎的事件就曾受到廣泛關注。
不斷增長的代孕需求 生育需求是刺激代孕產業發展的直接動力。采訪中一位代孕公司工作人員更是直言“只要有人想要孩子,我們就有生意可做”。
“在中國人傳統觀念中還是講究無后為大,而女性的偉大、神圣往往會跟人類的繁殖、延續聯系起來。”山東女子學院婦女研究所所長王全賓表示,通過代孕,確實可以解決部分人的生存困境或者社會地位問題。
除此之外,一些輔助生殖領域的專家分析,逐年上升的不孕不育率或是代孕增多的原因之一。
據2010年中國人口協會公布的《中國不孕不育現狀調研報告》,目前全國平均每8對育齡夫婦中,就有1對面臨生育的問題,不孕不育的適齡夫婦比例比20年前提高了4~5倍。2013年,中國人口協會的調查數據顯示,我國不孕不育人數已超4000萬,占育齡人口的約12.5%。
這一點能從代孕公司的“生意史”中得到體現。“從2006年我們公司成立后,每年的代孕數量都在增加。開始的時候三四十例,現在能做到100多例。我身邊就有一百多個代孕媽媽正懷著呢。”采訪中,上海某代孕公司的工作人員這樣“炫耀”著他們的業績。她還表示“二胎放開后,好多年紀大些的組團過來,好多都是要男孩子”。
由于國內、國外對“代孕”的態度差別,近年來去國外“找肚子”的人群也在不斷增加。“國外合法的環境可以避免風險,而且在技術水平和服務方面都可以提供更優質的選擇”,美國華生助孕工作人員Aaron告訴記者,“你們只需辦好簽證,我們會幫您預約美國醫生和代孕媽媽,嬰兒出生后抱走就可以了,如果不方便過來我們也可以提供‘嬰兒運輸’服務”。
當然,去國外代孕費用也會更高,“費用在100萬人民幣左右”。即使如此,Aaron說“每年從他手里走出的嬰兒不下百人”。
刪除條款后該咋辦 修正案最終刪除“禁止代孕”表述,從另一角度說明禁止代孕無助于問題的解決,管理和規范才是方向。
根據2001年衛生部發布的文件來看,我國對相關技術的使用有嚴格規定,只能在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中實施,只能以醫療為目的,并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但這只能約束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吉林大學生命科學學院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表示,“在胚胎技術日益發達的今天,這份約束力顯然是不夠的。”
另外,業內人士也對這些法規能否具有好的執行效果存在擔憂。“執法過程中,誰來執法、執法的主體是誰、執法的力量應該怎樣、誰去處罰?牽涉的部門太多了,這些都是監管難題。”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院長董玉整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現在對一部相對完整和系統的關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如何應用、如何界定,以及打擊的法律的需求已經很急迫。
劉克希認為,除了通過立法明確部門職權之外,也應該對代孕行為進行界定。“代孕分為不同類型,應該區分對待。現在首要的問題是,相關部門要對不同情況進行具體的界定。比如證實沒有生育能力、符合計生規定,又有親屬自愿為其提供代孕,這種利他的、非商業化的代孕行為是完全可以允許的”。
目前最大的爭議存在于是否可以進行商業性代孕。“從我國現狀看,還不具備放開代孕的條件。”中華醫學會生殖醫學分會副主任委員、上海瑞金醫院生殖醫學中心主任馮云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母親對孩子負有血緣、孕育和養育三重天職,代孕將三者割裂,破壞了自然的生育秩序。更重要的是,一些涉及法律方面的問題在短期內無法解決,“親子關系、繼承關系如何確定?假如代孕媽媽生出的嬰兒有缺陷,委托方不想要了,怎么辦?”
對此,有很多學者借鑒國外經驗提出了破解之道。記者梳理發現,其中共同的幾點包括:必須在當事人包括委托夫妻和父母之間簽署代孕協議、界定允許的代孕類型、完善代孕中介的管理,為了保障嬰兒的權益還需建立親權轉移和協議終止制度。
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答記者問時表示,代孕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見,進行認真的論證。雖然修改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沒有涉及關于代孕的相關條款,但是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這個領域的管理,予以規范,嚴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嚴禁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文/記者 葛欣鵬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