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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2月30日消息 酸洗廠私排廢液15噸,老板和經營管理人遭逮捕。2015年12月23日,這起發生在青島市城陽區的環境污染犯罪案正式宣判,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該廠老板高思海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實際負責經營管理人俞志洪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據悉,這起案件是青島市城陽區建區以來首例環境污染刑事案件。
2015年4月20日,青島市環保局城陽分局接到舉報,反映城陽區棘洪灘街道北萬村老貨廠有一個大型酸洗廠,將污水排入村河中。當天,城陽環保、公安就組成聯合檢查組對舉報人反映的問題進行突擊檢查,果然抓了個正著。執法人員按照舉報人提供的位置迅速來到棘洪灘街道北萬村北,發現了一家私人作坊正在對鐵件進行酸洗作業,這家作坊沒有污水處理設施,生產的廢水直排到外部環境中。城陽環保分局執法人員立即對現場進行勘察,包括錄像、拍照取證,并現場采取廢水樣本進行監測。公安部門立即封存現場,保全證據。隨后,執法人員連夜將這家作坊作業人員俞志洪等5人帶至環保分局進行突擊詢問,制作了調查詢問筆錄。在初步掌握作坊老板高思海等人的犯罪證據后,4月23日,這起案件被移送城陽公安分局,4月24日城陽公安分局予以立案。
經過環保、公安多次現場勘察取證和技術核定,摸清了這家作坊違法作業來龍去脈。原來自2014年5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高思海在城陽區北萬村開設了這家除銹酸洗廠,雇傭俞志洪等多位員工,從事金屬酸洗除銹。高思海并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建設污水處理設施,而是將除銹后的含酸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車間外下水道。經過環保部門的檢測,這家除銹廠排放的酸水PH值小于2,屬于危險廢物,總共排放15余噸。6月25日,城陽區檢察院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對高思海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在案件審查過程中,檢察機關辦案人發現該廠實際負責經營管理人是俞志洪,他在明知未經處理直接排放酸水違反國家規定的情況下,仍然帶領工人違法操作,涉嫌污染環境罪,建議公安機關追捕俞志洪。公安機關于7月6日提請逮捕俞志洪,檢察機關7月9日對其批準逮捕。
2015年12月23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城陽環保分局移送的高思海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一審宣判:高思海因犯污染環境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俞志洪因犯污染環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青島市環保局城陽分局執法人員認為,此案的圓滿終結是環保、公安、檢察部門聯合執法的成功范例。從案件的偵察、取證、勘驗、詢問、定性、移交、終結,環保、公安兩部門通力協作,互相支持。檢察機關根據環、檢兩家會簽的《關于加強環保執法與檢察監督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及時介入,跟蹤指導,引導收集定罪的關鍵證據。在審查逮捕過程中,依法提出糾正漏捕建議,保證了準確打擊犯罪。通過此案的偵辦,環保、公安、檢察三部門逐步建立了執法信息共享機制,暢通了城陽區的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對接渠道,為全面實現了聯動執法無縫銜接奠定了良好基礎。
通訊員 孫俊杰 梁宇 文 徐圓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