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威海12月21日訊 (通訊員 馬雪濤 翟姜娜 馬麗娜 記者 王曉青) 朝夕相處的妻子突然有一天從30歲變成40歲,名字也不是真的,連結婚證都是假的,甚至被人堵到家門告知房子也不是妻子的。對于威海的劉先生來說,這簡直就是一場噩夢,更可怕的是,妻子用自己的身份證借了20多萬元。近日,威海高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女子蔡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2004年,蔡某與劉先生通過網絡聊天認識,之后交往同居。一年后,兩人照了結婚照,蔡某找人用“林某”的名字辦了假的結婚證,出生日期也由1973年改成了1983年。就這樣,蔡某與劉先生兩人結婚生活了8年。期間,蔡某謊稱自己家境優越,父母和哥哥是房地產公司的董事,有好幾套房產,現在住的高區某小區的房子便是其中之一。而實際情況是,蔡某在同一小區租了兩套房子,一套自己住著,另一套說是她母親的。
據蔡某稱,自己為了維持這段感情跟母親和哥哥借了20多萬元,全部花在了劉某身上。以前劉某家有個冷藏廠,靠販賣魚蝦謀生,2012年冷藏廠關閉不再經營,兩人搬到高區居住,平日里生活奢華,沒工作沒收入,沒錢了蔡某便又想法在外面借。她打著冷藏廠周轉錢款的幌子,以林某的名義先后向房東馬某、市場商販李某、飯店工作人員王某、李某某等借款23萬元用于個人消費。蔡某借錢時用劉先生的身份證打的欠條,落款也用偽造的“某某水產”、“某某食品廠”、“某某海洋培養基地”等名稱。直到一天房東馬某上門要錢,劉先生才發現自己被蒙在鼓里。原來,兩人在一起8年時間,劉先生一方面因為蔡某推脫父母工作忙,另一方面覺得蔡某家境優越自己有點吃軟飯的意思不愿去丈母娘家,一直未曾見過蔡某的母親和哥哥。東窗事發后,劉先生在家人的協助下報警。
法院認為,蔡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的事由,騙取被害人的信任,并用虛假的姓名、虛構的欠條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案發后,蔡某積極退賠18萬元,取得被害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蔡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宣告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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