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學義
治霾很難一蹴而就,征收“霧霾費”不失為一種積極的嘗試。當然,真正實現這一制度的良好初衷,要謹防出現“以罰代管”的懶政。“霧霾費”不是企業排污的“買路錢”,只是運用經濟杠桿對其進行成本調節。對于那些排污大戶依舊要時刻盯緊,不能一罰了之。 12月16日,上海市發改委、財政局、環保局制定了《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實施辦法》,開始試點啟動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收費,試點行業包括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車制造、包裝印刷、家具制造、電子等12個大類行業中的71個中小類行業,基本覆蓋了工業VOCs重點排放行業。(12月17日《京華時報》) 上海這一《辦法》被稱為收“霧霾費”是比較形象的。因為,VOCs與霧霾關系密切,它是形成霾和PM2.5的前提物,其排放到大氣中,經過光化反應,造成二次污染。另外,VOCs在空氣污染形成中所占比例最大,對其進行治理非常有必要。鑒于VOCs的專業性,民眾接受與理解起來有一定難度,而“霧霾費”的說法,容易引起更多關注。
應該看到,“霧霾費”是有據可循的。早在今年6月份,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環保部三部委就已聯合印發《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今年10月1日,北京市已經針對家具制造等五大行業開征VOCs排污費。只不過,上海市此次征收涉及的行業范圍更廣罷了。
公眾對于“霧霾費”的高度關注,折射出對當下霧霾問題的焦慮,而人們最關注的一點,其實還是“霧霾費”究竟能起哪些現實作用。客觀來說,從上海這一制度設計中,還是可以看到鮮明的理性與建設性的。它既沒有脫離現實,也避免了“一刀切”。
一方面,分步提高治理成本水平,意在督促企業盡快整改,并嚴格遵照規章制度。從時間上看,治理越晚,處罰力度就會越大。而從治理成果看同樣如此,如果企業排放濃度低,或當年未受環保部門處罰,收費時就會按低于標準的百分比收;反之,收費標準就會高,甚至成倍收費。另一方面,能促使企業盡快轉型升級,更新換代,淘汰落后產能和工藝。
當然,要真正實現“霧霾費”這一制度的良好初衷,還需注意一些現實問題。首先,仍然要加強管理,做好服務,謹防出現“以罰代管”的懶政,這也是公眾所擔心的。必須明白,“霧霾費”不是企業排污的“買路錢”,只是運用經濟杠桿對其進行成本調節。對于那些排污大戶依舊要時刻盯緊,不能一罰了之。其次,對于排污作假企業要從嚴、從重處罰。從以往報道可以看出,不少企業慣于排污作假,其中不乏國字號企業,隨著征收“霧霾費”,不排除有作假者增多的可能。相關部門必須完善配套措施,加強監控,對作假者依法嚴懲,否則就可能形成負面示范,讓制度含金量流失。
就目前來看,治霾很難一蹴而就,上?!办F霾費”是一種積極的嘗試,其他地方不妨從中借鑒經驗與教訓。本報評論員 王學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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