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戴先任
近日,陜西省榆林市神木縣政務網“領導之窗”欄目中,副縣長劉亞萍個人簡歷公布過于簡單,引來網友的質疑。12月11日,記者從神木縣委宣傳部了解到,網站確實存在對領導的履歷公開不完整的情況,將盡快加以完善。截至記者發稿前,神木縣政務網已將劉亞萍及其他縣政府領導的履歷進行了完善。(12月11日華商網) 網友早在今年10月1日就發微博希望申請公開神木縣副縣長劉亞萍的簡歷;10月13日,該網友以信訪的方式懇請縣政府公開;12月2日,其又向縣市兩級政府寄EMS申請公開。但這些都至今未獲得當地政府的回復。在媒體介入報道后,引發社會熱議,當地政府卻很快行動起來,對包括劉亞萍在內的縣政府領導的履歷進行了完善。這種被動應對,顯得毫無信息公開的誠意,更像是危機公關。
更重要的是,根據中共中央2002年印發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其中第七條明確規定:“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從已公布的履歷上看,劉亞萍2001年3月考上公務員,2001年11月由榆林市人事局分配到榆林市編辦工作,2004年9月任榆林市編辦政秘科副科長,2006年12月任政秘科科長,2007年8月,劉亞萍被破格提名為子洲縣副縣長人選。劉亞萍參加工作后一直在市機關上班,并沒有基層工作經歷,那又是憑借什么被破格提拔的,完善后的履歷也并沒說明。
當然,在真相未明前,也不能妄加揣測,但面對公眾的質疑,當地政府應該予以澄清與解釋,相關部門也應跟進調查,看劉亞萍的破格提拔,是否符合程序與規定。權力更應該在陽光下運行,這才是消除權力暗箱操作,消除腐敗等陰暗面的最好辦法,也才能保障好公眾的監督權利,消除官民間的不信任,也有利于維護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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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