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戴先任
12月4日,《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經該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條例規定: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外埠老年人到子女所在城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有關部門應當在戶口安置、醫保結算、公共交通、進入公園等方面給予便利。(12月4日中國新聞網) 中國是一個養兒防老傳統很悠久的國家,到現在,大部分老人仍然認可居家養老這一養老模式,居家養老仍將是中國社會的主要養老方式。《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難能可貴之處在于:鼓勵外地老人“投奔”子女、與子女同住。很多地方對外地老人與本地老人區別對待,如免費乘車政策只針對本地老年人,醫保、養老等各項針對老年人的補貼沒有外地老人的份。
城市的發展離不開外來人員的建設,城市包容與善待外來人員,才會更有活力,才能筑巢引鳳。讓居住于本地的外埠老人享受與本地老人同等待遇,這本身就是在消除對外地人的歧視,在打破戶籍藩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要尊老敬老,不能因為他們戶籍地不同而進行區別對待,這才能體現一座城市一個社會的溫度。
江蘇的“條例”鼓勵外地老人“投奔”子女,表現出對本地居住的外地老人養老問題實行“兜底”的姿態與決心,體現了政府對本地老人和在本地居住的外地老人一視同仁的制度關懷,值得稱贊。不過,“條例”雖然規定相關部門要在各方面給予外地老人以便利,但這種便利的程度有多少?能不能與本地老人一樣?這些都沒提及。
鼓勵老人包括外地老人“投奔”子女、與子女同住,需要政府提供更多便利,創造更好條件。江蘇對外地老人的主動關懷,甚至鼓勵外地老人來本地與子女團聚,具有示范意義,值得其他地方政府借鑒與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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