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8日訊(記者 魏海洋) 12月8日,省教育廳下發(fā)最新的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通知,有償補課最嚴令對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采取“零容忍”,將實行一票否決制。
日前,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guī)定中要求,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省教育廳要求,要將學習規(guī)定作為師德培訓的重點內容,記入教師繼續(xù)教育學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和《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嚴格執(zhí)行《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guī)范》,在我省開展“兩規(guī)三禁”專項治理的基礎上,制定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實施辦法或細則,并落實到教育管理和教師隊伍建設全過程。
按照規(guī)定,各市要把治理有償補課情況作為學校發(fā)展性評價、學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要將在職中小學教師是否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作為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
省教育廳表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是本區(qū)域內落實規(guī)定的責任主體。中小學校校長是落實相關規(guī)定的直接責任人,要帶頭執(zhí)行規(guī)定,堅決杜絕學校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行為,加強對教師從教行為的管理。
對違反規(guī)定的中小學校和中小學教師,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對監(jiān)管不力、問題頻發(fā)、社會反響強烈的學校和地方,將依法依規(guī)依紀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部門的監(jiān)管責任。對于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后講并收取補課費的,以及惡意懲罰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要重點查辦,實行零容忍。
省教育廳公開了監(jiān)督舉報電話,學校組織有償補課舉報電話為0531—81916517(基礎教育處),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舉報電話為0531—81676761(教師工作處),舉報郵箱為xxwgbbjb@sdedu.gov.cn。
■落地
本市去年已出臺治理規(guī)定
記者從青島市教育局了解到,2014年青島就出臺了《治理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若干規(guī)定》,用六項監(jiān)督措施,對有償補課堅決說“不”。一是設立教師有償補課舉報電話,青島市教育局有償補課舉報電話:85912915,青島市教育局投訴電話:85912940。二是設立有償補課舉報信箱。三是實行有償補課定期問卷,每學期在全體學生中至少開展兩次問卷調查。四是簽訂自覺抵制有償補課責任書。五是印發(fā)致全市學生、家長書告知。六是委托第三方定期對有償補課情況進行監(jiān)測、公告。
市教育局還明確規(guī)定,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師德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等次。如果發(fā)現教師有償補課行為將在注冊時一票否決。同時,面對學生和家長的補課需求推出了公益輔導。 記者 魏海洋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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