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巴黎12月5日電 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當地時間5日中午提交了巴黎氣候協議最終草案。這份草案是下周各國部長級官員進一步磋商的基礎。
從草案內容看,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的成果將由一份“核心協議”和一些“大會決議”組成。巴黎氣候協議將包括各國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相關原則、框架和規則,而大會決議則包括落實相關協議的一些細節安排。
這份協議草案共21頁,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等26個大條目。與今年年初在瑞士日內瓦形成的近100頁談判案文相比,這份草案的整體結構和語言更加清晰、不同議題的選項更加明確。
中國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蘇偉說,經過長時間努力,各國最終形成這樣一份草案“可喜可賀”,但目前還有若干分歧需要彌合。這份草案為下一周各國部長級官員磋商提供了堅實基礎,其中的分歧需要各方繼續共同努力。
蘇偉說,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首周的談判進展雖仍舊艱難,但總體來講效果不錯。巴黎氣候協議最終草案已從最初的幾百頁縮減到20頁左右。“這就像做飯一樣,已經準備好佐料和食材,就看下周如何在廚房操作,做出一盤既體現法餐特點,又體現世界各地美食特色的巴黎大餐”。
目前,各方的主要分歧包括如何在協議各要素中落實“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達國家在2020年后如何繼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支持等。在減排行動長期目標、各國自主行動計劃提交周期、盤點機制等細節安排上,各方也有不同立場。
巴黎氣候協議應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第二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與該《公約》下第一份法律文件《京都議定書》相比,巴黎氣候協議在行動機制上有所創新,將以“自下而上”的“自主貢獻”為主。
在大會開幕后的第一周談判中,各方尚未就主要分歧作出讓步,很多問題將由部長級官員于下周在政治層面推動解決。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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