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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今年以來,我國共發生路怒癥引發的交通事故或報警糾紛1700多萬起,其中發生在男士身上的占97%,女司機占3%。記者昨從交警部門了解到,“路怒癥”并非單獨的一個交通行為,其常穿插于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中,并容易導致交通意外,而且“路怒癥”的一大誘因是不懂交通法規,對誰該讓誰模糊不清,總覺得對方行為違法,由此出現了“路怒”行為。
記者 楊海濤
不按規定讓行最易惹禍 亂變道、強行超車、爆粗口……不少司機都曾有過如此表現,這些行為俗稱“路怒癥”。調研指出,司機們表現出來的“路躁”情緒源于駕駛中的各種壓力,比如交通擁堵、惡劣天氣、車輛事故、其他司機的野蠻駕駛行為等。
在日常的交通管理中,交警部門對“路怒癥”有大致的了解,最常見的就是不按規定讓行,其結果是引發刮蹭事故或導致交通擁堵。一個主要誘因是駕駛員不懂得交通法規,對于誰該讓行誰等責任劃分不清楚,都覺得對方違法,總認為自己行得有理,最終導致爭搶和事故。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不按規定讓行的,除了要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外,交警部門還可給予200元以下罰款并記3分的處罰。
路怒發作醉駕司機現形 記者從我市多個交警大隊的事故科了解到,他們出警時也遇到過“路怒癥”引發的事故。比如10月初,黃島交警就查獲了一名犯了“路怒癥”的醉酒司機,這名男子騎著摩托車,行駛過程中感覺被一輛黑色轎車別了一下,于是加大油門追上去,非要還回來,結果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摔倒在地,對方則加油門跑了。該男子氣不過,打電話報警,交警到場后發現了他的醉駕行為。
此外,由“路怒癥”引發的治安案件也屢見不鮮。只因在行車過程中雙方多看了一眼,而后便引發了爭道搶行,再發展為“別車大戰”,最終上演“全武行”,雙方均受傷入院,并受到治安處罰。 “很多時候,駕車雙方不知原因就爆發了矛盾,在行車過程中這是十分危險的,由此導致的刮蹭事故、交通擁堵、人身傷害比比皆是。 ”交警部門的相關負責人說。
變更車道應提前打轉向 當然,“路怒癥”也是可以預防的,預防的主要方式是文明行車、學會禮讓。 “熟悉法律法規,對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很明確,這樣大家行駛在馬路上,知道誰該禮讓誰,便會理解或原諒對方的行為,自然也就不會路怒了。 ”四方交警大隊的相關負責人說。
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調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但是部分機動車駕駛人變道不打轉向燈已經成為駕駛習慣,這種危險的駕駛習慣不僅擾亂交通秩序,還極易引發刮碰交通事故。
新聞新聞
33種情景責任劃分明確 鑒于不少“路怒癥”都是發生在雙方或其中一方對交通法規不熟悉的情況下,雙方對誰該讓行有分歧,以致互不禮讓,致使輕微刮蹭事故發生,為減少路怒癥的發生幾率,我市交警部門公布了33種較為常見的簡易事故責任劃分圖 (摘登部分)。記者了解到,這些簡易事故圖中全由A車負全部責任,其中事故情形既有直行追尾又有轉彎變道相撞。
“路怒癥”六大癥狀 ●開車“罵人”成常態;
●駕車情緒容易失控,一點堵車或刮碰就有動手的沖動;
●喜歡跟人“頂牛”,故意攔擋別車,不讓其進入自己車道,或者別住其他車輛;
●開車時和不開車時的脾氣或情緒判若兩人;
●前面車輛稍慢就不停地按喇叭或閃大燈;
●危險駕駛,包括突然剎車或加速,跟車過近等。
六種最常見變道行為 ●機動車在道路變更車道時未開啟轉向燈;
●進入交叉口導向車道后,穿插排隊等候車輛;
●行駛中突然變道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
●機動車變更車道時,一次變更兩條以上車道;
●機動車跨越白色實線或導流帶變更車道;
●左右兩側車道的車輛向同一車道變更時,左側車道的車輛未讓右側車道的車輛先行。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