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4日訊(記者 郝園園 實習生 邱立赫) 近日,本市下發關于印發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規范應急救援程序,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情況,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和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級)4個等級。預案要求,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道路交通事故突發事件每2年至少組織1次演練。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對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推諉扯皮、不作為,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信息發布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并造成嚴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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