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為“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出行”。在我國,危險駕駛行為主要包括哪些?在哪些駕駛人群體中相對高發?“路怒”“分心駕駛”等行為的突出危害有哪些?今年的主題活動有哪些特色?就此,公安部交管局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三類司機易危險駕駛
問:在我國,危險駕駛行為主要包括哪些?在哪些駕駛人群體中相對高發?
答:危險駕駛行為主要包括酒后駕駛、追逐競駛、吸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超員超載、闖紅燈,以及強行變更車道、強行超車、違法搶行、占道行駛、不按規定讓行等交通違法行為。
據統計,造成嚴重事故后果的危險駕駛行為中,駕駛年齡在6~10年、10~15年和1年以下的駕駛人群體中相對高發。究其原因,主要是駕齡6~10年、10~15年兩個群體具備一定駕駛經驗后,對自身駕駛技術過于自信;而駕齡不足1年的駕駛人主要是安全駕駛、守法駕駛的意識和能力還不夠。
問:哪些危險駕駛行為已被納入刑事處罰?
答: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已將醉酒駕車、追逐競駛等行為納入了危險駕駛罪。四年多來,全國查獲酒后駕駛違法行為150萬起,發生涉及酒駕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數和死亡人數,較“醉駕入刑”前同比分別下降25%和39。3%。
今年11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又將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員載客、嚴重超速行駛以及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罪,并且規定對這些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按照危險駕駛罪論處。
據統計,2011年至2014年,全國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營運客車超員的事故1946起,死亡1289人,受傷6173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客運車輛超員的占27.2%。
“路怒”癥男司機占97%
問:“路怒”“分心駕駛”等行為有哪些危害?突出表現在哪些方面?
答:除了納入危險駕駛罪的違法犯罪行為外,強行變更車道、強行超車、違法搶行、占道行駛、不按規定讓行等“路怒”行為,以及開車時接打電話、玩手機微信、抽煙、低頭撿東西等“分心駕駛”行為也是很危險的,需要廣大群眾共同抵制。
“路怒”即帶著憤怒情緒駕駛機動車,俗稱“開斗氣車”,國外又稱為“攻擊性駕駛”,在交通違法行為上表現為強行變更車道、強行超車、違法搶行、占道行駛和不按規定讓行等交通違法行為。今年以來,全國共查獲上述違法行為1733萬起,同比上升2。8%。從性別看,“路怒”癥中涉及的男司機占97%、女司機3%。
再說“分心駕駛”。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定義,分心駕駛是指駕駛時注意力指向與正常駕駛不相關的活動,從而導致駕駛操作能力下降的現象。因駕駛人視線偏離或分心產生的注意力不集中是引發交通事故的常見且重要的原因,這在追尾碰撞事故中表現得尤為顯著。
以開車瀏覽信息為例,根據實驗計算,當司機以時速40公里行駛時,從拿起手機劃開密碼鎖,到瀏覽一條新信息,眼睛至少要在手機屏幕定格2秒,車輛盲駛超過20米,這個距離在駕駛中是很可怕的。要是在高速公路上瀏覽手機,安全隱患將成倍增加。
據統計,2014年,全國簡易交通事故656。3萬起,其中因“分心駕駛”導致的309。9萬起,占47。22%;一般以上交通事故中,因“分心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共有74746起,占37。98%,造成21570人死亡,76984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4。58億元。今年以來,共查處“分心駕駛”違法行為40。3萬起,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1%。另有調查顯示,68%的司機有過開車打電話的行為。“分心駕駛”的危害并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連年遞增。
我國機動車達2.76億輛
問:安全出行事關億萬交通參與者切身利益,如何調動社會的力量?每一位公民該做些什么?
答:截至今年10月底,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為2。76億輛,其中汽車1。69億輛。機動車駕駛人突破3。22億,其中汽車駕駛人2。75億。近5年來,年均新增機動車1600多萬輛,新增駕駛人2000多萬人,相當于1991年全國機動車和駕駛人保有量。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道路交通事故實現了穩中有降,但總量仍然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違法導致。2014年涉及路口的交通事故中,因不遵守交通信號引發的7415起,共造成1895人死亡,8048人受傷。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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