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1日訊(記者 張同順) 為了更好地保障參保兒童的基本醫療需求,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市人社局決定在部分住院定點醫院試行兒童日間康復治療醫保結算方式。參保兒童患“精神運動發育遲滯(遲緩)”、“腦性癱瘓”、“腦外傷”、“骨外傷”和“精神系統病變”導致肢體、語言等的功能障礙,需要進行醫學康復的,在試點醫院日間康復病房發生的康復醫療費,可由醫保統籌金按療程支付范圍內的康復醫療費。
據悉,承擔“兒童日間康復治療”醫保結算的試點醫院應為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具有兒童康復治療資質的專科醫院,具備經驗豐富的康復治療醫師和護理人員,具備相應康復器械和設備。符合條件的醫保定點醫院,可向市社會保險事業局提出申請,經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審核并備案后納入試點范圍。首批試點醫院為青島市婦女兒童醫院、青島腦病康復醫院、洪強骨科醫院。
費用報銷上,納入兒童日間康復治療醫保結算管理的病例,醫保按療程結算,統籌金僅支付符合社會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康復醫療費,不支付床位費、護理費、診查費等綜合醫療服務費用。參保患兒享受醫保住院待遇。如果病人合并其他疾病,需進入普通病房住院的,日間康復治療醫療費和普通病房醫療費合并計算,按照普通住院結算。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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