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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路派出所民警在集市巡邏。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正在接受民警審訊。
11月10日,平度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會同泰山路派出所綜合運用調查走訪、巡邏盤查等偵查措施,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成功破獲近期發(fā)生在該市的系列集市扒竊案件10余起,涉案價值1萬余元。據悉,目前,張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對案件高發(fā)地點進行針對性布警
“今年10月份以來,我們連續(xù)接到多名受害人報警,稱在集市上購物時,放在車筐內的提包、錢包被盜走。”泰山路派出所李警官告訴記者,接到報案后,該所迅速展開了案件偵破工作。通過調查走訪,民警發(fā)現,犯罪嫌疑人多選擇在平度城區(qū)石莊、香店、張戈莊等東南片區(qū)的集市日,趁受害人購買物品分散注意力之機,將放在車筐內的提包盜走,作案手段極其相似。“經過分析,我們判斷這極有可能是系列性拎包扒竊案件,遂決定進行串并案偵查。”李警官表示。
隨后,刑偵大隊會同泰山路派出所成立了專案組,及時跟進全力開展偵破工作。專案組民警一方面深入集市案件高發(fā)片區(qū)對攤點商戶開展走訪調查,摸排情況,另一方面調取了案發(fā)現場及周邊路線的監(jiān)控錄像,深入研判查找線索。“此外,我們還對有類似犯罪的前科人員進行了摸底梳理,篩選疑點比較突出的人員。”辦案民警告訴記者,通過大量細致調查和縝密偵查,專案組逐漸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規(guī)律和特點,并根據其作案規(guī)律特點,對案件高發(fā)集貿市場片區(qū)有針對性地進行了布警,加強布控發(fā)現,爭取抓獲現行。
加大審查力度,又交代其他犯罪事實
11月10日又逢開發(fā)區(qū)石莊大集,專案組民警根據前期工作分析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再次作案,于是一早就組織明暗兩條線進行架網布控。經過一個上午堅持不懈地蹲守巡查,中午時分,專案組民警終于將意欲再次作案的張某某當場抓獲,同時繳獲鑷子、刀片等作案工具和涉案物品一宗。“我們在巡邏時,就發(fā)現了一名形跡可疑的人員,于是對其進行了跟蹤,當發(fā)現嫌疑人張某某意圖對一位正在買菜的市民進行盜竊時將其當場進行抓捕。”辦案民警說。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初步供述了其有多次盜竊、搶劫前科,自出獄以來貪圖享受不愿勞動,從今年10月份以來在石莊、香店、張戈莊等集市上趁人不備,拎包扒竊案件4起的犯罪實施,之后便不再交待。然而,專案組民警沒有輕易放棄,進而通過對其關系人情況深入研判查證,分析推斷張某某應該還有作案同伙,于是對其加大了審查力度,瓦解其拒供心理,之后張某某又交代了其伙同另一名同伙在集市上扒竊拎包案件的其他犯罪事實。
據悉,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審查查證中;同案犯在逃,正在進一步追捕;被銷贓的涉案物品正在加大力度追繳中。
民警提醒,貴重物品一定要妥善保管
近日,記者跟隨泰山路派出所民警在轄區(qū)內集市進行巡邏時發(fā)現,在人來人往的集市上,很多市民都在專心買東西討價還價,有把包放在車子的小筐里的,還有的拴在車把上,警惕性并不是很強。“如果自己不注意被犯罪分子盯上了財物,得手也就一兩秒鐘的事情。”泰山路派出所李警官告訴記者。
李警官表示,在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偷盜行為的同時,市民自己也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尤其是在人員密集的地方,如超市、商場、集市等,一定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自己的視線之內,不要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騎摩托車、自行車外出的市民,千萬不能把包放在車筐等明顯位置,防止被竊賊拎包。在一些人員擁擠的地方,如公交車門口下車、在商場門口掀門簾進出時,要提高警惕,注意觀察有沒有可疑人員靠近,防止身上錢物被扒竊。”
此外,對于開車外出的市民,李警官提醒,停車后車內不要放貴重物品,要將車上物品帶走或放在車內的隱蔽位置。“在車內的顯眼位置放置物品很容易被竊賊砸碎玻璃,為盜竊提供可乘之機。”
文/圖 記者 張程通訊員 張大鵬 王樂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