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家住福州的黃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10月24日下午3點左右,他在青島第一海水浴場附近使用手機APP“阿里旅行去啊”預定了一間四方大酒店的客房,發現酒店位置太遠后,便決定取消訂單,此時作為電商平臺的廣州嶺之南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嶺之南旅行社”)的工作人員卻通知他,退款申請被拒絕了,而負責提供客房的四方大酒店方面表示,由于黃先生不是直接從酒店訂房,所以退款問題應由嶺之南旅行社負責。
預定成功位置不對無法退款
“10月24日下午,我在青島第一海水浴場附近使用APP預定了四方大酒店的客房,當時APP定位顯示四方大酒店在安徽路附近,距離我比較近,但后來發現酒店在溫州路,來回不方便,就想取消訂單。”黃先生說,在申請取消訂單后,他接到了自稱是嶺之南旅行社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方稱黃先生預定的是酒店特價房,不能取消訂單。但黃先生認為自己并未使用客房,并且在第一時間就申請了取消訂單,旅行社以特價房的理由拒絕退房是霸王條款。
黃先生說,這間客房在網上預定價格是173元,自己在提交訂單的時候就在網上支付了房款。信網隨后在APP上看到,嶺之南旅行社至今仍能提供四方大酒店的客房預定,預定詳情一欄中寫的是“標準特價房”,但在點擊“退訂政策”一欄時顯示“預定成功后,不可變更或取消”。
很顯然,黃先生成功預定了酒店的房間,但實際上并未入住。對于旅行社不能取消訂單的做法,黃先生表示無法接受。
嶺之南旅行社:供應商不同意
對此,四方大酒店預訂部張經理解釋稱,酒店的確與嶺之南旅行社存在合作關系,但酒店只負責提供客房,對于嶺之南旅行社的網上宣傳以及相關訂房、退房的規定一概不知,“黃先生不是直接從酒店訂的客房,如果需要退款還需要由負責訂房的嶺之南旅行社,跟酒店沒有關系。”對于酒店是否已經收到了黃先生的房款,張經理表示不方便透露。
隨后,信網根據黃先生提供的電話聯系到了提供客房預定的嶺之南旅行社,但工作人員又將無法退還房款的責任推給了另外一家供應商。“我們只是電商平臺,平時顧客預定房間后,我們會將預定信息提供給供應商,再由供應商與酒店聯系。”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黃先生之所以無法申請退款,完全是因為供應商從中阻礙,“我們得到的信息是供應商不同意退款,具體什么原因并不清楚。”當信網詢問供應商的相關信息時,卻遭到了工作人員的拒絕。
特價房不能成為商家拒絕退款的理由
對于此事,阿里旅行的公關部負責人李女士告訴信網,特價房不能申請退換的條例是酒店或旅行社根據它們自身情況做出的決策,與阿里方面無關。不過無論雙方當中的哪一方做出如此條例,阿里旅行都會在消費者提交訂單前做出重要提示。
“不管是網頁還是手機APP,阿里方面都會在消費者付款之前對這些特殊的條例做出提示,這些條例會很清楚的出現在屏幕上。至于退款一事,雙方可能因為一些商業原因不方便透露情況,消費者可以主動聯系他們對此事進行溝通,如果售賣方同意退款,那阿里方面也不會干涉。”李女士說。
“特價房不能成為商家拒絕退款的理由。”信網就黃先生的遭遇咨詢了消費者申訴舉報電話,工作人員表示,此事可以通過三方協商解決,也可以投訴向工商部門投訴,有工商部門介入協調,“如果房款已經打給了四方大酒店,消費者可以在青島當地的工商部門投訴,但如果房款尚在嶺之南旅行社,則需要由當地的工商部門解決。”工作人員還說,在實際的解決過程中,嶺之南旅行社提到的這家供應商并不會成為阻礙。
信媒體見習記者 張松
[編輯: 蓋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