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1月7日訊(記者 魏海洋)日前,市教育局和市財政局聯合發布通知,對民辦教育新上項目實行貸款貼息,貼息期限為1至3年,鼓勵引導社會資本發展公益性事業。對民辦教育新上項目從銀行類金融機構取得的實際貸款,按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財政貼息,貼息期限為1至3年。
申請貼息機構條件為依法在有關部門登記或按規定免予登記的民辦學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體系,近三年未發生騙取、套取財政扶持資金等行為;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高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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