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晚報日照10月8日訊(記者 王裕奎 通訊員 張立新 神瑞霞) 近日,日照嵐山區法院審結了一起蹊蹺的搶奪案,一名38歲女子還不上借款,趁機將債主的欠條撕毀沖進衛生間馬桶,并聲稱已歸還剩余借款,最終以搶奪罪獲刑。
2012年9月,嵐山區38歲的被告人劉某向常某借款9萬元,借條約定借款期限為5個月、利息1萬元。2013年2月借款到期后,劉某僅償還2萬元,常某多次催要剩余借款未果。2014年5月,劉某騙常某說要歸還部分借款,將常某約到其哥哥家中。劉某以歸還部分借款需要修改借條為由,趁常某不備,將借條撕毀沖進衛生間馬桶內,并聲稱已歸還剩余借款,不再欠常某錢了。
常某報警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劉某歸還常某借款1萬元。2015年7月,雙方自行和解,劉某又付給常某借款本金及多年來的利息共計11萬元。
今年8月,嵐山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借條是被害人實現其債權的憑證,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為目的,趁受害人不備,立即銷毀借條,使被害人的債權不能實現,其行為侵犯了被害人的財產權利,構成搶奪罪。
鑒于其認罪態度較好,且已與被害人和解并給付被害人現金,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一萬元。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訴。
[編輯: 林永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