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晚報濟南10月8日訊(記者 韓笑 通訊員 郭勇 趙楠)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貫徹落實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對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暫減按5%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政策執(zhí)行一周來,山東省享受減按5%稅率征收車購稅車輛8508輛,落實車購稅優(yōu)惠3247.22萬元。
10月1日,臨沂市第一位辦理了此類業(yè)務的閔先生說,“前天剛剛在新聞聯(lián)播中了解到車購稅減半的消息,今天一大早就享受到了,真是沒有想到?!睋私猓h先生購買的1.5升排量的上汽通用牌多用途乘用車,為他節(jié)省了1972元的車購稅。
山東省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如果是符合本次減征政策的車輛,消費者在辦理車購稅繳納業(yè)務時,車購稅征收軟件會自動進行識別,不需要消費者單獨提供證明材料。
該負責人同時提醒,本次車購稅減征政策,購置日期是按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來確定的。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10月1日之前購買了車輛并開具了發(fā)票,在10月1日之后辦理車購稅繳稅業(yè)務,是不能享受優(yōu)惠的。而且,目前也不存在對10月1日之前繳稅的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車退稅的政策,廣大消費者要謹防車購稅退稅騙局,如接到不明電話,可聯(lián)系當地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確認。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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