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4年10月1開始,在山東省內高速公路,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車輛財產損失且車輛能移動的,適用《山東省高速公路機動車財產損失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規定》,規定實施以來,有效提高了事故處理和保險理賠效率,減少了道路交通擁堵和次生事故。據省高速交警一支隊城陽大隊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10月1日至3日,該大隊共處理了30起交通事故,其中23起適用快速處理規定,其中一些車主對相關規定并不清楚,在交警提示下進行了處理。
小刮擦可直接理賠
“對于一般小刮擦、小事故,當事人可在現場拍照取證后撤離,不需交警認定書,即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在假期內,很多市民就選擇快速處理,這對保證道路暢通的效果還是比較明顯的。”10月4日下午,省高速交警一支隊城陽大隊的值班交警介紹,以前發生類似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不能移動,要等到交警趕到現場,容易引發路面擁堵和次生事故,還要約好時間一同到交警大隊處理,一起責任明確的簡易事故可能花費好幾天時間,給市民出行帶來很大不便。現在,類似事故只要責任明確,立即轉移至安全位置,當事各方協商解決即可,減少了道路擁堵可能性,方便了當事人。
另外,這位值班交警還表示,雖然這一規定已經實行一年,但仍有很多市民并不知道。“假期內,我們沿線安排的巡邏交警比較密集,途中在遇到這類小刮擦事故之后,巡邏交警也會進行現場指導,并告知如何處理。”這位高速交警稱。
符合三條件可快速處理
對于相關規定,交警再次進行了解讀。具備以下條件適用快速處理:僅造成車輛或所載貨物財產損失;沒有人員傷亡或“路產”損失;車輛可移動。
而駕駛人應當立即報警,在現場等候交通警察處理的是以下情形:車輛無有效號牌、無有效檢驗合格標志、無有效保險標志的;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車輛不能自行移動的;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一方逃逸的;碰撞交通設施、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等。
在發生符合快速處理條件的交通事故后又該如何處置呢?交警介紹,發生事故之后,駕駛人應立即停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按規定設置警告標志,組織人員安全撤離,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現場及車輛拍照固定證據。記下車牌號及聯系方式后,迅速撤離現場,約定到收費站、服務區或不妨礙交通的地點進行后續處理。
咋拍照也有“講究”
當事人在取證時,當從交通事故現場的前方、后方和車輛接觸部位分別拍照,保證號牌清晰,照片能基本反映交通事故形態和車輛在道路上的位置。因條件限制無法拍照的,可用文字、音視頻等方式記錄事故現場情況。
針對保險賠付,高速交警表示,在事故中,一方負全部責任的,由責任方保險公司負責雙方車輛的查勘定損,并進行賠付。各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有過錯的,共同承擔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對事故責任有異議的,應當報警等候處理。此外,保險公司應當在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險賠償額度內予以賠償,不得以當事人未提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無交通事故現場照片等為由,拒絕或拖延賠付。 本報記者 徐新東 通訊員 崔瀟
■提醒
占過應急車道,節后記得查查
半島網10月4日訊(記者 徐新東 通訊員 崔瀟 肖涵) 節日期間,針對青蘭高速、青銀高速濟青段內占用應急車道行駛和停車的違法行為,山東高速交警予以嚴查。據統計,10月1日至3日,省高速交警一支隊在青銀高速濟青段上共抓拍此類違法行為4280余起,而截至4日下午,二支隊在青蘭高速濟青段內抓拍3600余起。由于車流量巨大,高速交警通常是在巡邏發現違法停車車輛后,通過喊話警告和拍照的方式,將違法照片錄入交通違法系統。根據法律規定,高速公路違法停車處200元罰款,記6分;而占用應急車道行駛處200元罰款,不計分。高速交警提醒廣大司機,在國慶節后記得進行查詢,以便盡快接受相關處理。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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