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劉九省 通訊員 王園園) 買二手車代步很正常,可是為了貪圖便宜,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況下就買了二手車,還是一輛營轉非的報廢車,那就得不償失了。日照莒縣一小伙就買了這么一輛車,帶著妻兒出去逛街,被民警逮了個正著。
9月16日上午10時,交警莒縣大隊夏莊民警在轄區內巡邏,發現前方一輛號牌為魯D65×××的車,立刻喊話讓對方靠邊停車。民警檢查對方證件時發現行駛證早已脫審。于是帶到中隊處理。通過公安交通信息平臺查詢,該機動車已經脫審了,且機動車狀態為強制注銷,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報廢車”。
民警拿著機動車信息查詢結果單仔細核對車輛,并詢問駕駛員宋某知曉車況與否,對方卻是一問三不知。事后宋某介紹,他是因為貪圖便宜才買了這輛車,并不知道營轉非車輛報廢年限,還以為自己撿了大便宜。如果不是被交警查獲,自己還一直蒙在鼓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宋某駕駛報廢車輛將面臨罰款2000元,并且吊銷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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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張永平 通訊員 鄭青 袁墩鵬)“我這車買了近6個月了,到現在也沒給我發票和車輛合格證,掛不了牌,上不了路,這算什么事啊?”近日,五蓮縣市場監管局接到一起汽車消費投訴。
原來,今年3月中旬,消費者李先生在五蓮縣城一家汽車銷售點購買了一輛18.3萬元的家用汽車,并辦理了分期付款手續。當時經銷商稱,車輛合格證和發票得帶到銀行辦理分期付款相關手續,辦理完后才能交給購車者。經銷商承諾,不出半個月就可以拿到車輛合格證和發票。3月底,李先生打電話給經銷商,經銷商告訴李先生貸款手續辦理過程中出現問題,讓他耐心多等幾天。這一等便是近6個月。
五蓮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后,立即派工作人員開展調查。經銷商向工作人員解釋,車輛合格證和發票的確拿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了,但是銀行遲遲沒有把材料返回來,他們也在努力與銀行交涉。工作人員多次與經銷商溝通后,經銷商向李先生進行了誠懇的道歉,并愿意賠償李先生的經濟損失1000元。
9月17日,李先生拿到了車輛合格證和發票,在商家的協助下順利辦理了掛牌手續。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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