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民陳先生遇上了一件煩心事,9月12日,他通過全峰快遞公司向深圳的朋友快遞了一桶啤酒,不料朋友收到包裹后卻發現箱子里只剩下一堆廢紙,啤酒“不翼而飛”。記者從快遞公司獲悉,目前公司正在調查啤酒中途“丟失”的原因。
“真是無語了,發的全峰快遞,貨到后在沒有簽收的情況下,貨物被丟置前臺,更離譜的是里面的貨物不翼而飛,朋友到手的是一個塞滿了廢紙的空包裝箱,能給個說法嗎?”近日陳先生通過微博反映了此事。
“我給朋友寄的是原漿啤酒,260塊錢,一共13公斤。”陳先生說道,“本來還想讓朋友嘗嘗這邊啤酒的滋味,突然鬧了這樣一出,不僅酒沒喝到,啤酒還不知道弄哪去了,真的有點尷尬。”陳先生表示快遞公司應該出面解釋一下。
根據陳先生提供的運單號,記者通過全峰快遞官網查詢了解到,快件是9月12日下午從市北區南昌路站發出的。經過四天的周轉,9月16日早上8時許,快件到達深圳南山蛇口站,不過快件并沒有簽收字樣。“我朋友接到貨后,雖然箱子密閉,但重量非常輕,當時就感覺事情不太對。”陳先生說,后來朋友把箱子打開,眼前的一幕讓他目瞪口呆。
“里面全是廢紙,根本沒有啤酒。”陳先生接到朋友的電話后,同樣非常吃驚。“難道被人偷走了?”陳先生趕緊聯系全峰快遞,提出質疑。“寄啤酒的時候應該沒有問題,我感覺問題可能出在配送和接收的環節。”陳先生分析。
17日下午,記者聯系了全峰快遞南昌路站的王經理,他表示自己已經知道王先生的遭遇。“目前我們已經向公司進行了匯報,公司有一個專門處理類似投訴的中心,正在對投遞和接收環節進行調查,等查明原因后,一定會給顧客答復。”王經理稱,公司肯定不會推卸責任,如果是快遞方面的責任,會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的張寶清律師認為,市民在快遞過程遭受損失,當事人應及時和快遞公司協商賠償事宜。如協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如果損失數額較大,當事人應及時報案。
■疑問
啤酒屬不屬于禁寄品? 據了解,陳先生在微博上分享自己的遭遇后,也有網友指出,是不是由于啤酒屬于禁寄品,中途被快遞公司留了下來呢?記者通過國家郵政局印發的《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試行)》了解到,禁寄物品是指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寄遞的物品,共包括十四大類,其中第三類“各類易燃燒性物品”中提到酒精是禁寄物品。不過,條文中并沒有明確指出啤酒屬于禁寄品。
記者隨后咨詢各大快遞公司發現,他們對于快遞啤酒的規定并不一致。全峰快遞一位客服人員介紹,啤酒能走快遞,不過有“量”的限制;申通和韻達的工作人員則分別表示,“無論多少啤酒都不能快遞”,“只要是液體就不能快遞。”而順豐速運方面稱,“啤酒不可以走航空,只能通過其他方式快遞。”此外,快遞啤酒前有嚴格的包裝要求,并接受工作人員驗視。
對此,陳先生表示,他已不是第一次通過各個快遞公司快遞啤酒了,被留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以前快遞啤酒從沒有出過這種事,為什么偏偏在今天被扣下呢?”陳先生質疑,即使啤酒被扣下,快遞也應該返還給他,而不是中途不翼而飛。 本報記者 劉玉凡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