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3日,市民王先生打電話向記者反映說,“7月21日,我在一商場的匡威專賣柜買了一雙鞋,但是沒穿多久一只鞋的鞋幫就開裂了。后來我就拿著發票和鞋找到專賣柜想要退換貨,但是對方工作人員卻稱他們從來沒有賣過這款鞋……”
“7月21日,我在一家商場的匡威專賣柜花了300多塊錢買了一雙帆布鞋。”王先生對記者說道,“我也沒穿多少次,在8月十幾號的時候,突然就發現了左腳的鞋幫裂開了。我覺得是鞋本身質量有問題,所以就拿著鞋找到了那家匡威專賣柜,想要退換貨。當時店家雖然和我說,賣了這么多年的鞋,第一次碰到我這種情況,但還是對我說可以把鞋拿過來,送回廠家做鑒定,看看到底是什么問題,如果真的是質量問題,保證給我退換貨。”
8月末的時候,王先生就把鞋送到了專賣柜,讓那里的工作人員把鞋送回廠家進行鑒定。本以為等到廠家做完鑒定之后,王先生就可以重新換一雙質量好的新鞋。但是等到9月5日左右,王先生去到專賣柜想要拿回新鞋的時候,事情發生了變化,“一開始對方工作人員和我說得好好的,廠家鑒定完就可以退換貨。但是現在卻對我說他們從來沒有賣過這款鞋,這款鞋不是從他們家賣出去的,所以不能退。”王先生對記者說道,“聽到工作人員這么說之后,我立馬就對他們說我有發票,可以證明這款鞋是從他們家買的,但是他們還是死活不承認他們專賣柜賣過這款鞋,這不是消費欺詐嘛。”
隨后,記者據此事聯系到了王先生所購買鞋的匡威專賣柜。匡威專賣柜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他們不否認在7月21日的時候,王先生確實在他們那里買過一雙鞋,但是根據他們手里現有的線索表明,王先生所要退換貨的那雙有質量問題的帆布鞋,并不是7月21日在該店買的。
“王先生要退換貨的那雙鞋,是我們匡威的一款經典帆布鞋,每年都會賣。之所以一開始我們對王先生說可以給他退換貨,是因為當時我們工作人員看了王先生拿的買鞋發票的時間還在保修期內,于是就立馬把那雙鞋連同發票發回廠家做鑒定。”匡威專賣柜的相關負責人說道,“但是廠家在對貨號進行檢驗的時候,卻發現這雙鞋是去年的貨。在我們查了相關進貨單以及買賣明細之后發現,我們店今年沒有賣過那雙鞋。”
除此之外,該工作人員還對記者表示道:“發票上沒有顯示賣出鞋的具體型號,只顯示出了賣出時間是2015年7月21日、賣出金額為322元。后來經過我們調取買賣記錄之后發現,在2015年7月21日當天,我們只賣出了兩雙價值為322元的鞋。一雙鞋和王先生所購的鞋不是同一款,另一雙鞋雖然與王先生所購買鞋的款式相同,但卻是36碼的女款鞋,并不是王先生所要退的42碼的男款鞋。”
“總之,現在我們手上所掌握的資料,不能證明王先生所要退換貨的那雙鞋,就是2015年7月21日在我們專賣柜所購買的,所以就不能給王先生退換貨。”該工作人員對記者說道。對此,王先生則表示:“我沒有必要拿一雙舊鞋充新,去訛詐商家那幾百塊錢。店里面也有監控,調一下監控就能看到我到底那天買的到底是不是要退換貨的這雙鞋。“
對于王先生的想法,匡威專賣柜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該店里面設有監控,也確實有可能拍到王先生到底買的是哪一款鞋。但是該監控只能向公安開放,不能單獨調給王先生看。所以該工作人員也建議王先生,可以先向公安報警,然后公安、王先生、匡威工作人員三方一起查看監控,看看到底是誰的問題。記者 季曉東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