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9月8日訊(記者 孫桂東 通訊員 李阿欣) 因為拒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女子劉某某上了失信黑名單,她有一筆國外的訂單馬上就要簽約了,卻因為無法出境而險些泡湯。此后,劉某某主動聯系平度法院的執行法官,表示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立即將錢打入法院的財務賬戶。
“法官我是真知道厲害了,下午我就將案款打到法院的財務賬戶上,還望你們早點把我的信息從‘黑名單’中去掉。”日前,身在北京的劉某某主動聯系到平度法院執行法官,表示將立即執行判決。
2015年5月,劉某的父親打傷了鄰居石某,石某將劉某及其女兒劉某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最終判令劉某與其女兒劉某某連帶賠償石某醫療費、鑒定費等1萬余元,并負擔一、二審案件受理費用。
判決生效后,兩人未在法定期間內履行法院判決義務。石某遂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官了解到該案件系鄰里身體糾紛案件,且申請執行標的額不大。執行法官首先考慮到對雙方進行調解,看有無和解的可能,這樣既能將案件執結,又能化解鄰里矛盾,但走訪的結果卻令人失望。之后執行人員按照法定程序將劉某及其女兒列入了失信人員名單,以限制他們的貸款、出境、高消費等活動。
幾天之后,劉某某便從北京打來電話,法院將其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嚴重影響了她的經商活動,眼下一筆國外的訂單馬上就要簽約了,卻因無法出境險些泡湯。最后,劉某的女兒承諾將立即把其與父親應當賠償的執行案款打入了法院的財務賬戶中。隨后,被執行人劉某及其女兒履行了上述賠償義務,石某也很快支取了賠償款,執行人員便依法將劉某某從失信人員名單上刪除,該案最終順利執結。
據悉,2015年以來,平度法院積極摸底排查,先后將156個單位、2253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將失信人員信息予以公布,迫使其中116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其義務,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背景:進入黑名單后果很嚴重
該院執行局局長竇在強說,“一旦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者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在政府采購招投標、行政審批等方面將會受到信用懲戒,同時會被限制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及入住高級酒店等高消費。除非全部履行判決義務,法院才會將其從失信黑名單中刪除,回歸正常生活。”
■相關新聞
半年跑三地,逼老賴拿出16萬
欠別人16萬加工費不還,平度男子楊某一審敗訴。判決生效后,楊某則逃之夭夭,并迅速將名下財產進行轉移。為了幫原告要回欠款,平度法院執行法官用半年的時間,多次趕赴平度、萊州、煙臺等地進行調查。無奈,執行法官發出了將追求其“拒絕執行罪”的警告,最終順利追回16萬元執行款。
2011年8月,平度法院對徐某等四原告與被告楊某加工合同一案作出民事判決,判令楊某給付徐某四人加工費16萬余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楊某未履行義務。執行人員多次到楊某的住處及其開辦的石材廠查詢,楊某早已經轉手他人。經多方詢問,無人知道楊某的下落。執行人員向楊某公告送達執行通知、傳票,傳喚其履行義務,但楊某始終未露面。
2012年5月18日,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線索,執行人員到煙臺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查封被執行人名下豐田普拉多越野車,發現其已于2011年12月將車輛過戶到他人名下。同日,到中國銀行煙臺南大街支行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信息,發現其名下20萬元存款早在2011年10月轉移。同年8月,執行人員到萊州市住房管理中心查詢被執行人的房產信息時發現,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位于萊州市某小區的一處房產也早已在2011年9月過戶到他人名下。執行人員雖然輾轉三地,歷時半年多的時間,始終沒有找到被執行人的一點財產。
盡管如此,執行法官并沒有將案件棄之不管。平度法院店子法庭副庭長張彥教通過研究后認為,被執行人明顯具有履行能力。其行為符合刑法規定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張庭長建議對被執行人楊某追究刑事責任。
通過調查走訪,張庭長找到楊某在案件審理時聘請的訴訟代理人蔡某,將有關案件情況與蔡某進行了初步溝通,希望通過蔡某取得與被執行人楊某的聯系,敦促楊某盡快履行義務。張庭長說,如果仍不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該案將在3日內移送公安機關。如被追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通過蔡某的轉達和對被執行人楊某的說服,楊某的僥幸心理被徹底打消。次日上午,楊某主動來到法院,將其所涉該4件案件的案款全部履行。至此,這起難啃的“骨頭案”順利執結。 本報記者 孫桂東 通訊員 李阿欣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