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維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日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市城市管理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嚴厲查處機動車違法停放、非法營運維護交通秩序的通告》,將開展為期一年的對機動車亂停亂放、無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人駕駛三輪機動車、四輪機動車、豪華觀光車、旅游觀光車等12種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
記者 楊海濤 通訊員 欒心龍
嚴查宰客紅三輪 據了解,該《通告》自即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為期整整一年。記者注意到,此次整治的12種違法違規行為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同時,此次非法營運直指市區“頑疾”——三輪機動車和四輪機動車,這些紅色的三輪車或四輪車活躍在車站及景點周邊,非法營運,欺客宰客,并仗著無牌肆意交通違法,一直以來為市民和外地游客所詬病。
據悉,三輪機動車、四輪機動車、豪華觀光車、旅游觀光車等凡是納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機動車牌證,方可上道路行駛。若無牌無證,禁止上路行駛。駕駛三輪、四輪等機動車的,應當依法取得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禁止無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人駕駛三輪機動車、四輪機動車、豪華觀光車、旅游觀光車上路。
即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未取得機動車牌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進行處罰。 《通告》指出,禁止未經許可的非營運車輛私自設置營運標志標識,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擾亂經營秩序。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將依照《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的有關規定,嚴厲查處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出租車客運的違法行為。這就意味著,在市區車站及景點周邊靠活搞客運的紅色三輪和四輪,將會在此次持久性整治中被逐漸清除。
查2.5萬起亂停車 《通告》就嚴厲查處機動車違法停放、非法營運違法行為做了要求,其中包括:機動車應當在停車設施內停放。在道路或者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的,應當按照標志指示順向停放在停車泊位內,禁止在停車泊位以外的道路或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青島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機動車登記規定》的有關規定,對機動車違法停放行為進行處罰。
記者了解到,在上周開展的針對“違法停車和非法營運”的整治行動中,我市交警部門共先后開展集中行動107次,查處機動車亂停亂放24929起,查處違法占用公交專用道違法行為4279起,拖移亂停車119輛,查處非法營運車輛道路交通違法147起,其中查扣78輛。施劃停車泊位523個,清理違法占用停車泊位452個,完善停車標志94塊,市區主干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觀,行車時速平均提高8-12公里/小時,次干道行車時速平均提高15公里左右,專項行動效果顯著。
此次在違法停車整治中和城管部門聯合,力度將更大,因此,建議市民在今后停車時,一定要進入泊位或停車場。此外,鑒于當前道路資源緊張,在一些不影響交通的小路支路,市民可以順向停放車輛。
拒不配合將究責 《通告》還指出,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應當自覺接受檢查、處罰,對阻礙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提到,機動車違法停放、非法營運的查處工作需要全社會的廣泛參與,請廣大市民大力支持、積極配合,共同維護良好的城市市容環境與道路交通秩序。每輪整治行動都會出現眾多的處罰對象,若不按規定停車,罰單肯定是免不了的,在此提醒市民,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申請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轉移登記前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嚴查12類違法行為 ■違法在路邊停放
■違規在人行道停放
■非法營運
■無證駕駛
■無牌上路
■假牌假證
■超員
■超載
■超速
■疲勞駕駛
■酒駕
■毒駕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