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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8月25日消息 9月1日起,青島市正式實施階梯水價制度。今天,記者從市物價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獲悉,自9月1日起青島實施市內三區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建立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適當調整供水價格。其中居民用水由目前的每立方米2.50元調整為3個階段,最低價格調整為每立方米3.50元,最高價調整為8元。
青島實事階梯水價每立方最高8元 8月25日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自9月1日起實施市內三區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建立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調整供水價格。根據相關規定,居民用戶綜合水價由現行每立方米2.50元調整為按三檔分階梯計價,其中污水處理費由現行的每立方米0.7元調整為1.0元。
居民第一階梯用水量不超過144立方米(含),綜合碎甲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處理費.0元)。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4.65元。第三階梯戶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綜合水價每立方米8.0元。階梯水量以年為計價周期,周期內不累計不轉結。
會上相關負責人介紹,調整后第一階梯年用水量用戶可以覆蓋92.93%的居民用戶,第二階梯可以覆蓋97.82%的居民用戶。
每戶超4人年用水基數增加36立方米/人 居民階梯水價實事范圍為市內三區海潤集團官網供水范圍內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一供水企業安裝的水表為單位。
居民每戶按4人口計,超過4人的,每增加1人,年水量基數增加36立方米,具體人數及水量增加的認定程序,由供水企業在指定居民階梯水價實施細則中明確。
針對2015年階梯用水量按照實際4個月的用水量計算,即第一階段用水量不超過47立方米,第二階段用水量48—68立方米,第三階段用水量為68立方米以上。此外,針對市內三區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用水繼續予以補貼,補貼標準由現行的54元/年提高到136.8元/年,發放方式按原渠道發放。
未實行“一戶一表”水價按照3.5元/立方收費 針對未實行“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戶,暫不實行階梯水價,執行第一階梯水價。階梯水價實施一年后,由于居民用戶原因尚未實現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戶,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3.70元。
非居民綜合水價統一調整為每立方米5.25元,其中自來水價格調整為每立方米4.0元,污水處理費把持每立方米1.25元布標。特種用水綜合水價調整為每立方米17.25元,其中自來水調整為每立方米16.0元,污水處理費1.5元不變,特種用水包括洗浴(大眾洗浴除外)、洗車用水高爾夫球場用水。
文 宮昌樂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