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喬志峰
自2014年10月起,淄博市高新區衛固鎮傅山村的多位村民先后向不同部門投遞了20多封舉報信,實名舉報傅山村黨委書記、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彭榮均涉嫌侵吞百億集體資產及違規占地修建別墅。至今,這些舉報信均未得到正面答復,有的“正在被研究”,有的被轉交其他部門,其中一封信落到了被舉報人彭榮均的手中。與此同時,多位實名舉報人的麻煩接踵而至,有的舉報人丟了工作,有的被派出所扣留。(8月18日《中國青年報》) 村民舉報的內容是否屬實,目前尚未有明確結論。但舉報者卻頻頻遭遇麻煩,有村民甚至僅僅因為在微信上轉發了一條關于彭榮均的舉報,就被派出所找去了解情況、扣留24小時。特別是舉報信落入舉報人手中,更匪夷所思。哪怕是出于最樸素的常識和最基本的邏輯,對此也會生出一些疑問:如果當事村書記不存在任何問題,為何對村民的舉報如臨大敵?當地相關部門為何不解決村民提出的問題,卻不遺余力解決提出問題的村民、替村書記“滅火”?這里邊有沒有“官官相護”甚至“沆瀣一氣”的現象?
舉報信落入被舉報人手中,再次凸顯出反腐倡廉所面臨的嚴峻形勢。而實際上,將舉報信交給被舉報人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上級部門應及時介入對此進行徹查,挖出潛伏在相關部門中的“臥底”,絕不能任由他們繼續損害法律尊嚴、壓制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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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