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晚報青島8月17日訊(記者 周衍鵬) 2009年至2012年,張某在任平度市舊店鎮財政所會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虛報手段騙取小麥補貼及汽車下鄉等補貼款1.5萬余元。鑒于案件審理期間,張某協助警方抓獲一網上逃犯,并積極退贓,日前法院一審判處張某免予刑事處罰。
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冬至2012年冬,被告人張某在擔任平度市舊店鎮財政所會計期間,利用負責轄區內小麥補貼統計申報發放工作的職務之便,以其母親王某的名義和銀行賬號,先后多次虛報小麥種植面積共98.8畝,騙取國家小麥補貼款10934.55元。此外,2010年冬,張某還利用負責轄區內汽車、摩托車下鄉補貼統計申報發放工作的職務之便,同樣采取虛報冒領手段,以其母親王某的名義和銀行賬號,騙取國家汽車補貼款5000元。
今年年初,平度市檢察院工作人員在提取山東財政惠農補貼一本通管理系統中相關小麥補貼發放明細時,張某主動自首并交代了其虛報及騙取國家惠農補貼款的情況。今年3月11日,張某因涉嫌貪污罪被檢察院取保候審。法院另查明,案件審理期間,被告人張某有立功表現。6月7日,張某向平度市公安局電話舉報在平度市祝溝鎮北大流河小學門口發現網上逃犯呂某,隨后與他人一起將其扭送至平度市公安局祝溝派出所,派出所當日將呂某交辦案單位萊州市公安局。
平度市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平度市舊店鎮財政所工作期間,利用負責小麥補貼及汽車、摩托車下鄉統計、上報工作的職務便利,以虛報手段騙取國家小麥補貼款10934.55元、國家汽車補貼款5000元,其行為構成貪污罪,應受刑罰的處罰。但張某協助公安機關抓獲網上逃犯,具有立功表現,依法可減輕處罰。案發后張某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當庭自愿認罪,并積極退繳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平度市法院于日前作出一審宣判,張某犯貪污罪,免予刑事處罰。退繳的贓款15934.6元,由平度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上交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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