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8月12日訊(記者 郝園園 ) 8月11日,省政府下發《齊魯鄉村之星選拔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齊魯鄉村之星每2年選拔一次,每次人數不超過150名,管理期限為4年。據悉,獲評齊魯鄉村之星的人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貼1000元,每年集中發放一次。
記者了解到,“齊魯鄉村之星”,是指在農業生產一線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服務等活動,道德品質高尚,社會擔當意識強,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能力或一技之長,為推動當地農業現代化建設和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作出突出貢獻,起到較大示范帶動作用,并得到社會廣泛認可的優秀農村實用人才。齊魯鄉村之星選拔范圍是,在農業農村一線工作的新型職業農民、社會服務型人才和技能帶動型人才。
據悉,齊魯鄉村之星的選拔條件是,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積極服務“三農”,熱心公益事業,群眾公認度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并符合五項條件之一。
這五項條件分別為:具有專業特長,直接從事或經營管理種植、養殖、捕撈、農產品加工等行業,所領辦或服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規模較大、經濟效益較好、輻射帶動能力突出;具有較強的市場經濟意識,善于捕捉市場信息,在農業企業經營管理及農副產品營銷中業績突出,帶動當地產業發展,區域影響較大;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獲得國家專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具有一技之長或特殊技藝,知名度高,善于吸納和利用現代科技充實自己,不斷將民間技藝轉化為生產力,屬全省同行業技術權威或業內水平領先的農村能工巧匠;在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帶領農民群眾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或對農村公益性、服務性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據悉,齊魯鄉村之星選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專家評審、組織審定的方式進行。各設區市農業局(農委)負責推薦本市候選人。不受理個人申請。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