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過重新審理,福建省莆田市頂墩村保安隊近日摘掉了“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帽子。而負責組建保安隊的原村支書徐文景,因涉黑等罪名已在獄中度過8年。
2000年,從部隊退伍返回頂墩村的徐友誼,聽說了村里要成立保安隊的事情。頂墩村是莆田市城廂區的城中村。那一年也是徐文景當選村黨總支書記、村主任的第一年。此前,他在村子附近從事電纜等工程生意,賺了不少錢。上任后,按照鄉綜治辦的要求,徐文景在頂墩村組織成立保安隊。
徐友誼報名參加了保安隊。當年8月,莆田市公安局為保安隊頒發了《福建省內部保安組織核準證》。核準證載明,頂墩村的保安人數滿額為11人。
徐友誼告訴記者,保安隊最終招了10名保安,由村治保主任分管,隊長是村民徐慶華。隊員們白天執勤、晚上巡邏,主要任務是維護頂墩村的治安和交通,“有一次,公安局來村里抓一個逃犯,我們也配合跟公安去圍捕”。
2007年12月12日,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徐文景在擔任村支書期間,稱霸一方、為非作歹,利用村成立保安隊之機,領導、組織多名“保安”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窩藏等犯罪活動,已在頂墩村及周邊村群眾中形成非法控制、產生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生活秩序。
12天后,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徐文景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加上其他罪名共獲刑18年半。參與保安隊的村民徐慶華、徐友誼、徐青峰也因犯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獲刑1~5年不等。
經過4年的申訴,2011年10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認定徐文景等人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依據不足、定刑不當,且在個罪方面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問題,指令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1年之后,莆田中院將案件發回城廂區人民法院重審。
2015年7月30日,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作出重審一審判決,認定徐文景等人的行為不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特征。徐文景的刑期也由18年半改判為11年。
不少村民表示,徐文景人不錯,作為村干部還曾反對有關部門征收本村的土地。
有接近案情的法院人士此前接受采訪時也表示,當年有法官私下不同意將案件定性涉黑,但上級有關部門堅持如此,此舉被認為與徐文景反對征地有關。
記者注意到,在重審一審判決中,除了涉黑犯罪不被認定之外,關于徐文景等人的其余罪名的認定與此前判決相比基本沒有改變。
2015年8月6日上午,徐文景的家屬以及徐友誼、徐淑華、詹文華告訴記者,他們否認檢方的所有指控,不服判決,將提出上訴。
記者注意到,當年案件終審之后,城廂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及3名干警曾于2008年2月分別被城廂區委、區政府記集體及個人三等功。 據《中國青年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孫瑤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