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核電領域的頂層法律,《核安全法》已經確定于明年年中送交全國人大討論。其中,保證公眾參與核電站規劃和審批被寫入《核安全法》。
公眾參與內容包括,邀請新建核電站所在地的官員和相關人士參觀已經建好的核電站,以及加大公共網絡宣傳。此外,“還有環評和安全評價,都要公示征求大家意見。” 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總工程師馮建平表示,“以前也都有,但是現在更加明確了。”記者向核安全局人士求證,是否公眾反對意見較大,項目就會停止。該人士表示,“是的。”據《中國經營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孫瑤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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