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陳平平) 為進一步提高本市工傷人員生活水平,近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下發文件從2015年1月1日起,對全市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標準進行調整。一級傷殘津貼,每人每月最多增加275元。
據了解,2014年12月31日前,用人單位中享受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含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退休后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
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按275元、265元、255元、245元的標準增加;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7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25元;生活護理費以2014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為基數進行調整。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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