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買賣朝鮮煤炭為名,男子薛某飛虛構事實與日照某儲運公司簽訂了購銷合同,但是在收到對方打款后,薛某飛卻遲遲不履行合同要求,反而將日照公司所打的170余萬元用于償還個人欠債,在對方公司一再催促下,薛某飛不僅將手機停用,而且在警方偵查之前便出境至鄰國朝鮮。2015年初,薛某飛被公安部列為“獵狐2015”的目標人物,從今年5月份開始,東港公安經偵大隊對薛某飛采取了大量規勸、震懾工作,今年7月29日,薛某飛最終選擇了回國投案自首。
今年34歲的薛某飛為北京一家貿易公司的實際控制人。2013年3月14日,薛某飛以買賣朝鮮煤炭為名,虛構事實與日照市東港區某儲運有限責任公司簽訂朝鮮煤炭購銷合同。次日,儲運公司便按照合同規定給薛某飛的公司打去了170余萬元的煤炭購買款項,之后卻遲遲沒有收到薛某飛的貨物。在之后的時間里,日照公司便一直通過手機與薛某飛聯系,催促其盡快履行合同的內容,剛開始薛某飛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隨后手機便一直處于打不通的狀態。
隨后的一年多時間里,日照公司遲遲聯系不到薛某飛,無奈之下便于2014年5月份向東港公安經偵大隊報了警。接到報警后,東港經偵大隊民警立即展開了偵查工作。民警先是通過技術手段查看了薛某飛收到貨款后的資金流向情況,發現薛某飛在收到貨款后并沒有用于公司進貨,而是直接轉手償還了一些個人的欠款、外債。民警隨后查詢了薛某飛的行蹤,發現其早已于2014年3月份從北京首都機場出境至朝鮮平壤。
由于政策的約束,民警不便至朝鮮進行搜捕工作,根據案件實際情況,民警便制定了“法律震懾+親情規勸”相結合的思路,爭取促進其早日回國投案自首。據民警了解,薛某飛在朝鮮開設了一家出售中國日用品的超市,而其發貨地點則位于廣州,由其親人負責發貨等工作。
為了盡快督促薛某飛回國自首,民警聯系薛某飛家屬耐心規勸,促使其放下顧慮,回國投案。今年5月份,專案組民警與薛某飛的國內代表陳某見面,傳達了公安機關的辦案政策,告知全國開展“獵狐2015”境外追逃的大形勢,以及薛某飛如果回國投案自首的好處。
隨后,專案組民警還轉赴廣州,與薛某飛妻子劉某見面,了解薛某飛在朝鮮情況,通過其妻對其進行勸導。民警利用國情、鄉情、親情從內心打動嫌疑人,利用案件的客觀事實、主觀內容、利害關系讓嫌疑人心無雜念,一心歸國。另外,專案組民警赴內蒙古找到薛某飛父親,反復宣講政策、法律,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開展耐心的勸投工作。
由于該案在立案之初是以單位詐騙來立案,民警進一步加快了對案件同案犯的追捕,以充分發揮法律震懾作用,用實力敦促其投案自首。
今年6月29日,專案組民警赴內蒙古開展對該案同案犯薛某忠(男,35歲,薛某飛哥哥)的緝捕工作,歷時16天,于7月11日將其抓獲歸案,以此來給薛某飛施加壓力。
另外據民警了解,薛某飛屬于涉外婚姻,其孩子一直在國內,因為必須要跟隨薛某飛入戶,卻因為薛某飛外逃的問題遲遲無法落戶、上學,加上薛某飛父親身體一直不好,薛某飛哥哥的落網更是給其造成了巨大壓力。
最終,犯罪嫌疑人薛某飛感于政策、迫于壓力,選擇回國投案自首。2015年7月29日,薛某飛乘平壤至沈陽的國際航班入境回國,東港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在沈陽等待薛某飛投案自首。
記者 侯彥平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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