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孫亞林 通訊員 王曉 蘇瑞) 以醫藥公司銷售代表的名義,向藥廠進貨,再以該名義將藥品銷售給醫院和藥房,一無業男子在五年時間內竟以該種方式獲利近百萬。最終,該假冒醫藥公司員工的男子張某被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
今年38歲的張某曾是一家藥房的營業員,有著近十年的藥品銷售經歷。2009年,他辭掉工作謊稱自己是日照某醫藥公司銷售代表,主動到醫院或藥房,詢問對方需要的藥品和數量。確定對方需求后,再同樣以醫藥公司銷售代表的名義,聯系藥廠,要求對方向其發同種類和數量的藥品。從2009年至今,其從藥廠購進二百多萬元藥品,轉手賣給醫院或藥房后獲利近百萬。
東港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經營藥品,情節特別嚴重,破壞了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綜合各量刑情節,最終,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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