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學義
人們希望用口水淹死那些攪亂乾坤的蒼蠅、臭蟲,更希望作協和評委會能有所作為,打破小圈子意識,對自己動刀,割掉那些膿包,還文學一片干凈的天空。而眼下的魯獎“賄選”事件,無疑就是一次考驗。 紀實作家張弓的實名微博近日發(fā)布了一條消息,稱有人舉報陜西作協副主席閻安為了得到去年夏天頒發(fā)的魯迅文學獎詩歌獎,向中國作協副主席、魯獎詩歌獎評委會組長高洪波行賄,“用一件國家一級文物換得了魯迅文學獎”,證據是高洪波寫的一封退禮信。
飽受爭議的魯獎,又一次被推至風口浪尖。過去的口水仗記憶猶新:去年5月,著名作家方方微博爆料,稱詩人柳忠秧為魯獎“跑獎”。隨后8月中旬,作品被指為“打油詩”的周嘯天獲獎。而此前的第五屆魯獎,獲詩歌獎的車延高作品則被戲稱為“羊羔體”。
對此次“賄選”事件,徹查是必須有的態(tài)度和行動。據報道,當事人高洪波已承認確實有賄選一事存在,并稱自己“已經向組織上說明了情況”,目前“還在考慮要不要寫一份詳細的回應”給公眾。在筆者看來,高洪波必須向公眾詳細回應,這既是身為魯獎評委會組長應盡的職責,也是對自己從事的文學事業(yè)必須的交代。相關部門更應及時介入,嚴查這一事件,包括所謂的“國家一級文物”來源是否合法,以及“行賄”相關細節(jié),等等。對調查進程和相應處理結果也要及時公開,依法懲處不可手軟。
假如問題屬實,那么如今已到魯獎必須刮骨療毒的時刻。首先是圈子問題,評獎局限于文學圈,過程不夠公開透明。相關評委為何不早些將情況說明公之于眾?恐怕還是自認為只是文學圈的事,面子和人情作祟。殊不知,“賄選”是對規(guī)則的肆意踐踏,也是對公平的最大傷害。
迄今為止,雖然個別獲獎作品曾被爆出問題,但極少見到取消獎項的先例。魯獎評獎紀律中明確規(guī)定“杜絕行賄受賄等違法亂紀行為和人情請托等不正之風”“一旦發(fā)現此種行為,有關評委或工作人員的資格將被取消,有關參評作品的資格也將予以取消”。唯有嚴格執(zhí)行相關紀律,對問題作品取消獎項,并將作者列入黑名單,使其既血本無歸,又臭名昭著,才能樹立起對規(guī)則的敬畏。
如今,網上充滿了對包括魯獎在內的各大文學獎的戲謔、嘲諷,這其實也是一種無奈和鞭策。文學仍是人們對精神世界的美好訴求,隨著物質生活的改善,人們也更加重視文學。人們希望用口水淹死那些攪亂乾坤的蒼蠅、臭蟲,更希望作協和評委會能有所作為,主動還文學一片干凈的天空。這需要打破小圈子意識,放下清高姿態(tài);更需要對自己動刀,割掉那些膿包。而眼下的“賄選”事件,無疑就是一次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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