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7月4日訊(記者 孫桂東) 由于對居住的小區物業管理不滿,李滄區一男子酒后持斧頭砸毀小區值班室內的電腦屏幕和藍牙門禁系統。最終,男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
2014年11月19日晚上8時許,被告人辛某因對其居住的青島市李滄區書院路某小區物業管理不滿。為泄私憤,辛某在喝酒之后到該小區南門值班室,持消防斧將室內電腦屏幕及小區門口車輛進出藍牙門禁系統砸毀。經鑒定,被辛某損毀的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11346元。
事發之后,被告人辛某的親屬已經與物業公司達成和解協議,賠償被損毀財物損失共計人民幣18000元,被害單位對辛某的行為表示諒解,建議法院對辛某從輕處罰。
近日,李滄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被告人辛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拘役三個月。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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