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wǎng)濟南7月2日訊(記者 劉明明)今天下午,大眾網(wǎng)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獲悉,菏澤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劉國生(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菏澤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劉國生(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山東省泰安市人民檢察院立案管轄,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jié)后移送該院公訴處審查起訴。日前,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guān)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國生享有的訴訟權(quán)利,并訊問了被告人劉國生,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泰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國生在擔任菏澤市鄆城縣縣委書記、菏澤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wù)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賄賂,依法應(yīng)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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