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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6月23日訊 (記者朱武濤 通訊員陸飛霏) 河東區一對夫妻經營百貨生意,為掙更多的錢,夫妻倆打起了信用卡套現的主意,通過自家的P0S機為他人非法套現1000余萬元。6月16日,這對夫妻被河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前段時間,中國人民銀行臨沂中心支行將一起信用卡套現線索移交給河東警方,經偵民警來到了河東九曲一家百貨超市,將店老板劉某控制。在劉某收款臺的抽屜里,民警發現30余張不同姓名的信用卡和一些套現后留存的“消費記錄”。劉某說,這30多張卡都是別人放在這里“養”的,即他幫卡主頻繁刷卡還錢,然后快速提高信用卡額度,而他則從中賺取一定的手續費,一般1萬元里抽取60至80元不等的手續費。同時,他還幫助那些急需用錢的人套取現金,收取的費用也是1萬元里抽取60至80元不等的手續費。在被查獲的“消費記錄”上,民警看到刷卡金額大多在2萬元左右,多的在7萬元以上。
據警方了解,劉某今年47歲,之前開了一家百貨超市,并向銀行申請來了一部可以刷信用卡的POS機,之后不斷有人問他是否可以刷卡套現。夫妻倆覺得這是一個“商機”,反正有POS機,這錢不賺白不賺。從此,夫妻倆就干起了非法套現的經營。劉某交代,每天都有人找他套現,而且還有人長期將卡放在他這里讓他幫忙刷,有時一天可以刷30多萬元,收入比百貨超市賺的還多。自2013年3月份以來,夫妻共為他人非法套現1000余萬元,獲利數萬元。目前,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夫妻二人已被河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非法套現是指通過虛假交易改變資金用途,將套取的資金用于非法用途或其他禁止的用途,利用不同市場中同一產品或者接近等同的產品價格之間的差別獲利。
經偵民警介紹,按照相關司法解釋,違反國家規定,使用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套現金額達100萬元以上的屬情節嚴重,應以非法經營罪處罰。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