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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理財和非法集資有啥區別?高收益是不是就一定高風險?6月17日,為引導消費者樹立金融投資風險防范意識,青島市消保委特發布消費警示,幫助市民厘清合法理財與非法集資的區別,甄別那些名為理財、實為非法集資的行為,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現實中,非法集資者往往通過傳單、推介會、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發售虛假的理財產品、虛構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擔保名義非法吸收資金、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非法集資等均是其慣用伎倆。這些巧立名目的手法蒙蔽性極強,投資人需注意從合法理財與非法集資的本質區別上增強辨識能力。
一是企業資質不同。常見的委托理財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發行的理財產品、股票、基金等。根據《商業銀行法》《證券法》等相關規定,從事金融類理財活動,必須具備從事受托投資管理業務的特許經營資質,獲得金融監管部門的批準登記,審批手續規范嚴格;而投資、投資咨詢、擔保等一些非銀行投融資類公司,并不是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金融機構,根本不具有吸收公眾存款的經營資質。
二是合同主體法律關系不同。委托理財合同中,合同主體通常是消費者和銀行等金融機構,雙方是一種委托關系,受托人以委托人名義從事理財活動,理財風險和收益由委托人自己承擔、享有。而在一些非法集資活動中,經營者往往名為理財,實為借貸,與投資人簽訂的多是借款合同,雙方屬于借貸關系,經營者通常不以投資人名義從事專項理財活動,而是將非法吸收的錢款挪作他用,進行一些期貨、高利貸等高風險的投資項目,一旦其資金鏈斷裂,則有可能關門倒閉,人去樓空。
三是理財回報率高低不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明確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另據了解,目前銀行發行的各類理財產品中,收益率通常在5%左右,鮮有收益超出10%的產品,且不是所有產品都保證收益。同時,商業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時,應當提供專頁風險揭示書、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等內容。而在非法集資活動中,經營者宣稱的收益高達20~30%,有的甚至在50%以上。合同中不但回避理財風險的提示,多數還列明“賺錢、虧錢都支付固定收益”的保底條款。市民在投資前,最好參考一下銀行存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率,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是投資陷阱。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劉旭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