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7日,記者從李滄區發改局獲悉 ,2013年到2014年,李滄區先后為轄區居民投保家庭財產保險和政府綜合責任險,屬全省首家;2015年,李滄區繼續優化政府綜合責任險,擴展了在營業場所、非營業場所發生火災、爆炸、踩踏等突發事件導致居民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范圍。據了解,目前李滄區和市北區已經先后推行此項政策,受益家庭共達近70萬戶。
6月17日,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李滄區境內所有的居住居民戶共有20萬,政府給每戶都上了家庭財產保險。每戶保險費10元,保費總計200萬元,2013年共有300多個家庭獲得總計140余萬元的家庭財產損失補償;2014年居民家財險賠款案件524戶,賠款總額177萬元。
2014年,李滄區政府在繼續為居民購買家庭財產保險的基礎上,又在全省率先為轄區常住居民投保了政府綜合責任險,保障對象為居住在李滄區的自然人,共計54.6萬人,每人5元,保費共計273萬元。承保因自然災害造成的人身傷亡,同時擴展火災、爆炸,低保家庭 、五保戶因交通逃逸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以及見義勇為救助責任險。每次事故賠償限額高達1000萬元,每人人身傷亡賠償限額高達20萬元,全年累計賠償限額高達5000萬元。
今年,李滄區繼續優化政府綜合責任險,結合年初上海外灘踩踏事故的教訓,擴展了在營業場所、非營業場所發生火災、爆炸、踩踏等突發事件,導致居民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因市政公眾設施損毀,導致居民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比如因古力蓋破損,使人受傷等情況;低保家庭、五保戶居住在李滄區的居民因遭受交通肇事傷亡,肇事者逃逸或無賠償能力;居民因意外事件導致溺水身亡等事件。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孫雅琴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