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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將陽臺的玻璃震碎。
一位自稱住戶的女士阻擋記者拍照。本報記者 高緒亮 攝
半島都市報6月16日訊(記者 景毅) 16日中午12時10分許,定陶路與東平路路口一棟居民樓內,造成一名女住戶全身50%燒燙傷。據了解,事發時該女士正在廚房做飯,結果在打火時發生爆燃。經專業人員檢測發現,爆燃液化氣罐為已經禁用的螺絲鋼瓶,早已超出報廢期限。
16日中午,市民范女士向本報熱線96663反映了此事。據范女士稱,事發時她正在家里吃飯,突然聽到外面傳來一聲巨響,只見對面居民樓3樓走廊的窗戶被震碎了,一陣黑灰色的煙霧從里面冒了出來,隨后119、110和120人員全都到了現場。
記者隨后趕到現場看到,事故房間里一片凌亂,廚房里放著兩個液化氣罐,罐體都已經銹蝕嚴重,樓道走廊及鄰居家的門窗也受到影響,碎玻璃碴子散落了一地。現場不斷有工作人員進出,據一位工作人員介紹,事發后不久,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負責人先后趕到現場,市南區城管局工作人員也隨后趕到。泰能公司技術人員對現場進行了檢測,確定液化氣已經不再泄漏。
據鄰居們介紹,發生事故的居民樓由于一直說要拆遷,樓內的住戶剩的不多了,不少住戶都是附近拆遷戶過來臨時過渡一下,受傷女住戶當時正準備做午飯,不知是液化氣泄漏還是之前沒有關閥門,結果在打火時發生意外。
采訪期間,兩名不明身份的女子一再阻撓記者采訪拍照,其中一人頻頻用雨傘遮擋鏡頭。記者詢問其身份,對方只說自己是普通居民,就是不讓采訪拍照,一名剛剛還在現場協調處理善后事宜的白衣男子,還沖出來直接奪走記者手機,強行刪除視頻照片。
16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聯系上云南路街道辦事處了解情況,政工科工作人員表示相關情況仍在調查,事發樓棟的相關情況也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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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液化氣罐超15年應報廢處理 記者在現場見到泰能集團液化氣負責人孫先生,據孫先生介紹,發生爆燃的鋼瓶不屬于泰能公司。經技術人員檢查,事故鋼瓶為國家已經禁止使用的“螺絲瓶”。孫先生介紹,所謂螺絲瓶是指鋼瓶護罩與瓶體用螺絲連接的液化石油氣瓶。這種鋼瓶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制造的,而此后生產的鋼瓶均為鋼瓶護罩與瓶體經電焊連接的“焊接瓶”。
孫先生介紹,按照規定,液化石油氣鋼瓶的使用壽命為15年,對使用期限超過15年的鋼瓶,應進行報廢處理。而即便最新的“螺絲瓶”,至今也早已超過15年。所以現有的“螺絲瓶”,都已超過了規定使用期限,瓶體腐蝕、厚度減薄,瓶閥密封性能下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容易造成液化氣泄漏,引發爆燃等危險事故,孫先生提醒廣大液化氣罐用戶,不要圖便宜在一些沒有資質的地方加氣,已經超期的鋼瓶要及時報廢,杜絕安全隱患。
記者 景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