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6月16日訊(記者 郝園園 實習生 劉梅香) 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打好“三創”發展戰役,加快把青島打造成創新之城、創業之都、創客之島。6月16日,本市舉行新聞發布會,市委市政府發布《關于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市政府副秘書長、政研室主任孫繼說,《意見》特點是突出頂層設計,形成“1+N”配套政策體系,創新產業模式。
另外,本市出臺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風險補償補貼專項資金、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補助資金實施細則及科技保險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同時,發布了工業和信息化促進穩增長優服務政策。
《意見》出臺的總體思路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打好“三創”發展戰役,就是把創新驅動作為城市發展的核心,以科技為要、人才為本、教育為基、文化為魂,推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破除一切制約創新的思想障礙和制度藩籬,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環境和制度環境,加快匯聚起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新動能。
《意見》公布了到2016年和2020年的具體目標,并提出10大類36條具體措施,主要包含營造鼓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激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創新活力等內容。下一步,還將加快制定配套措施。在《意見》的起草過程中,同時規劃設計若干行動方案和實施細則,形成了“1+N”的創新政策體系。
基本原則
創城市觀念之新
堅持唯創新者進、唯創新者強、唯創新者勝,進一步解放思想,以創新的城市觀念引領創新行動,增強創新驅動發展源動力。
創體制機制之新
著力破除科研人員、企業家、創客、創業者創新創業的障礙,打通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通道,全速發動創新驅動引擎,充分激發全社會創新能量。
創產業模式之新
創新產業發展模式,統籌推進科技、管理、品牌、組織、商業模式創新,大力發展“互聯網+”“海洋+”,把創新成果變成實實在在的產業活動,讓創新真正落實到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上,促進經濟轉型發展。
創發展氛圍之新
發揮青島本土優勢,尋標對標先進城市,全力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努力把青島打造成同類城市中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營商環境最優的城市,著力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和社會氛圍。
主要目標
到2016年——
重點打造“一谷兩區”三大重點創新區、10條創業街、100家創客空間,集聚和服務5萬名創客,構建“一區一街一基金”(每個區市建設一條創業街區,設立一支創業孵化投資基金)和“一校所一基地一基金”(每個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設一個創業孵化基地,設立一支創業孵化投資基金)的格局。全社會研發經費占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77%;全市人才資源總量達到170萬人;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5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力爭達到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超過8000家;技術交易額超過100億元;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全市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0%左右;海洋生產總值占全市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2%。
到2020年——
適應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制度環境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人才、信息、技術、管理、資本等創新創業要素富集,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更加突出,企業研發人員和發明專利占全市的比重力爭達到80% ,企業研發機構和研發投入占全市的比重力爭達到90%,協同創新能力不斷增強,創新成果得到充分保護,創新價值得到更大體現,創新資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現代產業結構持續優化,把青島打造成為特色鮮明的創新之城、創業之都、創客之島。
具體措施
1
營造鼓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
爭取設立市知識產權法院
在營造鼓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方面,提出要制定《青島市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5~2020年)》,創建知識產權強市;推進版權免費登記,實行計算機軟件版權登記補貼制度;爭取設立市知識產權法院,完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制度;探索建立專利、商標、版權“三合一”管理體制;爭取設立國家專利復審委員會山東分中心。
此外,建設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度,逐步實現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號”,打破行政審批中介機構行業壟斷。
健全要素價格倒逼創新機制,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落實“兩高”行業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階梯式電價和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完善市場化工業用地價格形成機制,實行新增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年期制,推行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供應模式。
2
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
開展科技創新券試點
在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上,要完善企業為主體的創新機制,鼓勵企業自主決策、先行投入,開展重大產業技術研發攻關,政府更多運用財政后補助和間接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到2020年,開展研發活動的規模以上企業比例力爭突破15% 。
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方面,強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簡化認定評審程序,全面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企業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等激勵政策。加快實施“千帆計劃”,強化普惠性政策支持,開展科技創新券試點,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成長。
3
激發高校院所和科研院所創新活力
鼓勵人才在企業、高校院所流動
在激發高校院所創新活力方面,支持高校院所深化改革,鼓勵和支持高校院所結合地方需求適當調整學科(課程)設置,設立青島發展研究院和專職專崗的應用技術研究機構,鼓勵高校與企業聯合培養本科生、研究生,推行“雙導師制”。
鼓勵人才在企業、高校院所之間雙向流動,高校院所可設置一定比例的流動崗位,選聘有創新創業實踐經驗的企業人才兼職兼薪;允許和鼓勵高校院所科技人員經單位批準,帶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到2016年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孵化科技型企業過百家。
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要加快引進高校院所、企業在青設立研究生院、應用類研發機構或成果轉化基地,到2016年全市新增引進機構20家以上。推進引進院所派駐人員“五險一金”實施本地化管理,允許享受青島人才落戶、子女入學、住房、醫療以及職稱評審等政策。
4
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
賦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
在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方面,賦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高校院所應設立技術轉移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強化知識產權申請、運營權責。除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外,賦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鼓勵科技成果在技術交易市場公開掛牌交易。
鼓勵高校院所將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在重要貢獻人員、所屬單位之間合理分配,用于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部分不低于收益額的80%,國有企事業單位對職務發明完成人、成果轉化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獎勵,計入當年單位工資總額,不作為工資總額基數。
加大科技人員股權激勵力度,出臺創新人才股權激勵辦法,鼓勵各類企業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調動積極性。高校院所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企業的,用于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含管理崗位技術人員)的股權比例不低于50%。落實科技人員取得股權獎勵收入優惠政策,可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外,將專利創造、標準制定及成果轉化作為職稱評審和崗位考核的重要依據。改革市科技獎勵制度,突出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以及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在科技進步獎中增加對人才團隊、科技創業者以及海洋領域創新的獎勵,增設專利獎。
5
打造大眾創業生態體系
允許在校大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
《意見》還提出,打造大眾創業生態體系,加快構建眾創空間。推進“創業中國”青島示范工程,編制眾創空間發展規劃,分行業、分區域、分層次布局發展各具特色的眾創空間。實施彈性學制,允許在校大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創業實踐可按相關規定計入學分。
支持高校院所、企業等各類優秀人才到孵化器創辦企業,設立創新創業人才基金,出臺柔性引進高端人才及團隊等政策。
推進孵化器轉型升級,出臺孵化器創新發展若干政策,加快推進千萬平米孵化器建設,在舊城、舊村、舊廠房改造中,優先保障孵化載體建設用房、用地需求,用于改(擴)建孵化器和新型創業公寓。
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創業大賽、沙龍、路演和訓練營等各類創業活動,到2016年,創業導師超過1000人,創業服務機構超過500家。加快千萬平米人才公寓建設,各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要在創新創業人才相對集中區域,統一配建周轉公寓或購買存量房出租給創新創業人才居住,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大企業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租賃型人才周轉公寓,或利用自有資金購買、租用商品房出租給創新創業人才居住。
6
推動創客群體蓬勃發展
鼓勵打造“零收費”創客空間
根據《意見》,開展全城創客行動。重點推動以大學生、海外留學人員、科技人員以及技能人才為骨干力量的創客實踐活動,各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應按“一區一街一基金”要求,利用現有設施,大力推進創業街區建設,強化金融支撐,加快打造各具特色的創客空間。
推廣海爾“人人創客”模式,鼓勵企業成為新型創業平臺,為內部員工和外部創業者提供“供應鏈+創投+市場”資源支持,高校院所應加快發展創客教育,建立創業網絡大學、創業學院和技術轉移研究院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平臺,實現“一校所一基地一基金”,鼓勵孵化器設立創客專區支持多元化主體打造“零收費”創客空間,提供平臺、食宿等服務,市、區兩級給予補助。
鼓勵高校院所、企業開放實驗室資源,其中利用財政資金購置的儀器設備要向社會開放,為創客提供開源軟硬件、檢驗檢測、試驗加工等無償服務。
此外,培植創客精神,舉辦創客產品大集、創客活動周、創客大賽等各類活動,在全社會營造支持創客、鼓勵創造的濃厚氛圍。
7
強化金融對創新創業的支持
建立科技金融風險補償機制
根據《意見》,壯大創業投資規模,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放大效應,逐步擴大海洋成果轉化基金、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產業引導基金等基金規模,提高天使投資基金財政出資比例。
城投、國信、華通等國有平臺公司應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支持創新創業。加大科技信貸、保險支持力度,建立科技金融風險補償機制,對金融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保險等發生的損失給予一定比例補償;商業銀行應建立適應科技型中小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貸款評審制度,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引導金融機構開展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版權等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爭取國家在本市開展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出臺金融機構創新獎勵政策。
強化資本市場對創新創業的支持,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鼓勵企業上市融資,支持在“新三板”掛牌企業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和優先股。
8
構建深度融合的開放創新機制
復制上海經驗申辦青島自貿港區
根據《意見》,鼓勵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對開展國際研發合作項目所需付匯,實行研發單位事先承諾,商務、科技、稅務部門事后并聯監管,對科技人員因公出國進行分類管理,放寬因公臨時出國批次限量管理政策,復制推廣上海自貿區經驗,積極申辦青島自貿港區。
此外,爭取將本市列入中日韓自貿區協定框架下地方經濟合作示范城市、國家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和“保稅進口”模式試點,建設“一帶一路”陸海空多式聯運互聯互通綜合貿易樞紐。鼓勵和吸引海外研發機構、技術轉移機構、跨國公司在青建立研發中心和技術轉移平臺,支持企業對接海外優質創新資源,并購或建立海外研發中心。鼓勵高校院所、企業建立跨境聯合研發中心,重點推進青島高速列車全球技術創新中心、中俄工科大學聯盟中方總部、國際海洋創新聯盟等高端創新平臺建設。
9
推進產業模式創新
制定“互聯網+”、“海洋+”發展規劃
制定“互聯網+”發展規劃,促進以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現代制造業、生產性服務業等融合創新,推進“互聯網+工業”、“互聯網+農業”、“互聯網+商務”、“互聯網+文化”等各領域發展,形成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實現工具的經濟發展新形態。
制定“海洋+”發展規劃,推動海洋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新載體等深度融合,加快海洋國家實驗室建設,創新體制機制,匯聚高端人才,打造世界一流海洋科研中心。推進國家海洋技術轉移中心建設,加快成果轉化,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對接“一帶一路”戰略,以“一谷兩區”為重點,打造海洋創新高地,提質發展海洋經濟,彰顯青島城市特色。
實施“青島制造2025”等重大工程,以智能制造、軌道交通、新能源汽車、大數據、生物醫藥等領域為重點,集中力量突破關鍵技術,壯大產業規模,提升核心競爭能力。
10
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
加大技術創新在國企業績考核比重
《意見》提出,要加快推進青島高新區“一區多園”建設,積極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此外,完善創新驅動發展考核評價體系,強化對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科技創新的考核,加強對創新驅動政策、目標和任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健全國有企業技術創新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加大技術創新在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的比重,建立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服務地方的績效評估機制,評估結果作為優先列入政府共建支持的重要依據。
在全社會倡導鼓勵創新、寬容失敗、敢為人先、腳踏實地的城市觀念,大力培育企業家精神和創客文化,打造一批創新創業活動品牌,推出一批創新創業先進典型,講好青島創新創業故事。
36條具體舉措一覽
一、營造鼓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
1、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運用
2、建設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
3、改革產業準入和監管制度
4、健全要素價格倒逼創新機制
二、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
5、完善企業為主體的創新機制
6、激發企業創新活力
7、健全創新產品采購政策
三、激發高校院所創新活力
8、支持高校院所深化改革
9、支持引進院所創新發展
10、提升高校院所產業技術支撐能力
四、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
11、賦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
12、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機制
13、加大科技人員股權激勵力度
14、完善科技人員職稱評審和獎勵制度
五、打造大眾創業生態體系
15、加快構建眾創空間
16.培育壯大創業群體
17、推進孵化器轉型升級
18、提升創業服務能力
19、加快千萬平米人才公寓建設
六、推動創客群體蓬勃發展
20、開展全城創客行動
21、搭建創客服務平臺
22、培植創客精神
七、強化金融對創新創業的支持
23、壯大創業投資規模
24、加大科技信貸、保險支持力度
25、強化資本市場對創新創業的支持
八、構建深度融合的開放創新機制
26、鼓勵創新要素跨境流動
27、優化境外創新投資服務
28、支持國際創新平臺建設
九、推進產業模式創新
29、創新發展“互聯網+”
30、創新發展“海洋+”
31、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32、加快發展科技服務業
十、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
33、加強組織領導
34、加強創新政策統籌
35、完善創新驅動發展考核評價體系
36、大力弘揚創新創業創客文化
■市科技局
設風險補償金池,支持“千帆計劃”
市科技局在發布會上正式發布《青島市科學技術局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風險補償補貼專項資金實施細則》和《青島市科學技術局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補助資金實施細則》兩個細則,以及《青島市科學技術局科技保險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風險補償補貼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明確,商業銀行向千帆企業發放的貸款年末不良率超過1% 時,對超過1%且小于3%(含)的不良貸款損失,在實施盡職追償的前提下,按30% 的比例進行補償。單一法人機構年最高補償1000萬元。對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標準是按照擔保項目代償實際損失的20% 進行補償,單一法人機構年最高補償1000萬元。所擔保企業貸款逾期,擔保機構已經向銀行代償且代償后時間不超過12個月。對保險機構承保科技保險險種發生賠付的實際損失,按不高于20%的比例進行補償。單一法人機構年最高補償1000萬元。對創業投資風險進行補貼,風險補償方式是按照投資機構以貨幣形式對千帆企業的實際投資額的10%進行補貼,單一投資機構最高補助100萬元。對科技金融服務機構進行后補助,按照為千帆企業實際融資額的千分之五進行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科技保險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提出,設立專項資金參與組建的風險補償金池,支持納入“千帆計劃”范圍的企業,風險補償金池采用代償方式,支持企業的科技成果轉化、技術開發、生產經營所需的短期貸款。專項資金、合作保險機構、合作銀行按4:4:2比例出資參與組建風險補償金池。明確風險補償金池支持額度和期限。專項資金對開展貸款保證險、關鍵研發設備險、產品研發責任險等新科技部和保監會批準的科技保險險種的保險機構,根據年度投保總額度1%給予績效獎勵,最高100萬元。
■市財政局
市級產業引導基金總規模15億元
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在發布會上也就財政局的具體政策進行了解讀。他說,在支持銀行化解不良貸款方面,市財政籌措4億元,與國有投資公司共同設立不低于20億元的化解銀行機構不良貸款資金,降低本市不良貸款率,為本市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為了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市財政籌措2億元,與國有投資公司共同設立10億元的轉貸引導基金,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支持,幫助企業破解續貸難題。此外,為推動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市財政籌措1億元,一是用于重點扶持的產業技改項目貸款貼息,鼓勵企業進行技術改造;二是出臺財政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一攬子政策,支持優勢傳統產業中的中小微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向高端、智能、信息化發展。
同時,壯大股權引導基金,擴大產業引導基金規模。市財政籌措7億元,將市級產業引導基金總規模增加到15億元。
此外,創新政府投資項目融資機制,建立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融資超市”。盡快啟動168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加快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進度,確保適宜PPP模式的總投資1765億元的38個重點項目快速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
■市經信委
設10億元轉貸引導基金扶持小微
市經信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該局即將出臺相關文件來扶持“三創”。青島市借鑒深圳、杭州、成都等先進城市經驗,按照“打造互聯網工業強市”的工作要求,結合實際起草了《青島市互聯網工業發展行動方案》,將在完善后印發。
據悉,《方案》主要對2020年前全市開展互聯網工業進行了部署,重點推進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在工業各領域廣泛應用,促進傳統制造業加快轉型升級、實現提質增效,使青島成為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的互聯網工業強市。
此外,擬出臺《關于開展小微企業轉貸引導基金試點工作的通知》,來解決全市小微企業續貸周轉難題,降低企業轉貸成本,《通知》擬明確,市政府出資設立2億元小微企業轉貸引導基金,合作投融資機構按1:4配資,總規模達10億元,為全市依法合規、生產經營正常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轉貸服務,轉貸資金使用費為0.1%/天,10天之內最高收費為0.5%/天。根據測算,每年可為全市小微企業提供轉貸資金約300億元。目前,有20家駐青銀行機構和4家投融資機構參與試點。
同時,還將出臺關于企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貸款貼息的措施。
記者 郝園園 實習生 劉梅香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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