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5月29日訊(記者周曉荷 婁花) 5月29日,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今年伏季休漁相關規定。記者從現場獲悉,今年從6月1日12時起,青島5478艘漁船將回港,讓大海休養生息。
據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工作人員介紹,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除釣具作業外的其他海洋捕撈漁船伏季休漁時間為6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漁業輔助船與捕撈漁船同步休漁。“根據統計,目前5478艘漁船 被納入休漁 范圍,其中300多艘收購船、補給船等漁業輔助船首次納入休漁范圍。”
“從規定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的船只都不能出海作業。”工作人員解釋,比如說符合相關條件從事釣具作業的,是可以出海的。
同時,定置作業(含鳀魚落網)休漁時間為6月1日12時至8月20日12時。渤海毛蝦禁漁期為6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青島市對蝦增殖保護區內定置網、刺網持證回捕增殖對蝦的開捕期為8月20日12時。
在承包的增養殖區域內,利用漁船采捕自繁自養貝類資源的,由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管理辦法,報市、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嚴禁在自然海域內采捕天然貝類資源。定置串聯倒須籠(俗稱“地籠”)漁具為禁用漁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生產、銷售和使用。
根據要求,所有休漁漁船必須嚴格遵守伏休有關規定,按時進港休漁,禁止在伏季休漁期間從事捕撈活動。
應休漁漁船6月1日12時前必須回其船籍港停靠,其中110kw 以上漁船必須停靠在安裝有射頻識別基站的港口。外省漁船一律不得在山東省停港休漁。凡未在6月1日12時前回船籍港停靠的,扣減其當年度15% 漁業油價補助;6月15日12時前未返回船籍港停靠的,扣除其當年度100% 漁業油價補助。同時,凡未經批準私自離開停泊地點的,扣減其當年度15% 漁業油價補助;3日內拒不改正的,扣除其當年度100%漁業油價補助。
今年,山東省將開展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專項整治行動。目前,青島設立了伏休舉報電話:0532-85885872,85886981(夜)。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