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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被告人宋建國在法庭上。 新華社發
據新華社北京5月25日電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宋建國受賄一案。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宋建國于2004年至2014年4月間,利用其先后擔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分別為北京新月聯合汽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長青、總經理劉長江、北京馬橋神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等人在辦理“京A”機動車號牌、駕校恢復營業等事宜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90.688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檢察機關查明,2008年至2012年,宋建國為其情婦王某,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94萬元向馬橋神龍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購買其公司在通州區開發的房屋2套;收受翟某給予的其公司在通州區開發的商鋪2套,價值人民幣486。408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宋建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宋建國對起訴指控其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事實均不持異議,但辯解認為指控事實中共計人民幣1530萬元的事實不屬于受賄性質。宋建國的辯護人對該部分事實亦提出相同的辯護意見。
庭審于當日下午結束,審判長宣布將擇日宣判。
“京A”車牌緣何造就千萬巨貪? 北京街頭上的“京A”牌照,在有些人眼中是身份象征、特權載體,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宋建國的手中,是收受賄賂的工具,并“交換”了“商鋪”“住房”“金條”……“京A”牌照何以讓人趨之若鶩?小小車牌如何“造就”千萬巨貪?
京A車牌成“搖錢樹” 25日10時20分許,宋建國被帶入法庭。宋建國身穿白色襯衣和深色夾克,頭發已經花白,與案發前相比略顯蒼老。
宋建國利用權力也形成了“圈子腐敗”。經查明,其司機楊常明于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間,分別為多人辦理“京A”機動車號牌提供幫助,收受人民幣共計43。8萬元。
“最大的禍根就是汽車牌照上出現的問題,以牌照換利益。我剛到任時就意識到牌照敏感,社會關注,不加強管理遲早會出事。”宋建國沒想到的是,自己竟一語成讖。”
審批造就“特權車” 事實上,宋建國并非因“京A”車牌落馬的第一位官員。此前,包括北京市車管所原副所長宋海燕在內的多名警務人員已因“京A”號牌被查獲。“京A”車牌究竟為何讓人“趨之若鶩”?
在小轎車尚未普及的年代,“京A”車牌大多數是黨政機關使用,由于當時交通管理不是很嚴格,一些“京A”號牌的車輛逐漸成為“特權車”,甚至在百姓心目中蒙上神秘色彩。網上有傳言稱,“‘京A’的車走在路上,交警不敢攔”。
據介紹,由于當時并未實施“車牌終身制”,大量“京A”車牌在車輛報廢后被交管部門回收,隨著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北京交管部門先后開啟新號段供新車選擇,但“京A”等老號段車牌在回收后并未再投入重新流通。
那么,宋建國如何以“京A”車牌進行權錢交易?知情人士表示,如果想要再使用這些號牌,需要通過交管局、車管所的內部審批,才能實現報廢車牌的重啟。根據不同的權限,車管所領導、交管局領導分別可以審批同意從“京A帶字母”(例如京AAxxxx)一直到“京A8”不同號段的號牌。與普通號牌辦理不同,辦理“京A”號牌需要到車管總所專門的部門辦理。
于是,圍繞“京A”牌照的審批,宋建國及其家人、秘書、司機、中間人、有需求者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利益鏈條,其造就的“審批特權”更是在社會上產生了惡劣影響。 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