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張強) 為加強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規范運營與使用,健全管理和退出機制,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的有關規定,萊西市結合本市實際,日前,萊西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加強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將于6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值得注意的是,在該《意見》中,針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標準、租金定價和困難家庭租金減免等機制上,作出明確的闡述。
申請標準
據了解,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和已建成出租、已建成未入住、在建的廉租住房實行統籌建設、并軌運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如何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在《意見》中,記者看到,對于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的申請上,有著明確的標準。
其中,住房困難家庭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應符合以下標準: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單身人員除符合前述條件外須年滿35周歲;人均月收入不超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市統計部門發布的數據為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而符合以上條件尚未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若人均月收入不超過上年度城鎮低保和低保邊緣標準、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可按規定程序申請租賃補貼。
對于新就業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要求具有本市常住戶口;首次參加工作不滿5年;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在本市范圍內無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外來務工人員在申請時,應在公安機關連續辦理本市范圍內暫住登記1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在本市范圍內無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完善租金定價機制
針對大眾所關心的定價問題上,《意見》中也進行了明確闡述。據了解,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應按照低于同地段住宅市場租金標準并考慮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則確定。市房產管理局會同市價格、財政部門根據低收入戶籍家庭的支付能力實行以下差別化租金標準:
人均月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低保和低保邊緣標準的家庭,租金標準為0.75元/月每建筑平方米;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邊緣標準低于上年度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含)的,租金標準按照同區域市場租金標準的30% 確定;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的,租金標準按照同區域市場租金標準的50% 確定;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租金標準按照同區域市場租金標準的70%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實行動態調整。
承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積與原房面積的差額部分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繳納房租,其余部分按照市場租金標準繳納。市房產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對保障家庭的住房和經濟狀況進行核查,并根據核查結果調整、確定承租家庭享受的租金標準,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騰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但確無其他住房的,經審核批準后可按照市場租金繳納房租。
特殊困難家庭租金可減免
記者注意到,在即將實施的《意見》中,特別提到了建立特殊困難家庭租金減免機制。承租家庭在承租期間,因特殊情況造成支付房租特別困難的(實際負擔租金超過家庭收入的35% 以上或經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大病醫療救助群體),應持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大病醫療救助證明等相關材料向市房產管理局申請租金減免。
另據記者了解,目前萊西市共有可配租的公租房房源263套,計劃于2015年6月對外開始公開配租,符合申請條件和有意向的市民,可以多留意市房產管理局對外發布相關公告,如有不明可撥打咨詢電話66035716。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