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起,除少量麻醉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我國市場上絕大多數藥品價格將放開管理,藥價高低不再由政府說了算。
藥品價格關系公眾切身利益,取消政府定價會不會讓藥價大幅上漲?省物價局今天召開發布會,表示將從6月1日起對放開藥品價格進行為期半年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十大違法行為,防范企業“任性”漲價。
近2800種藥品價格將“解禁” 據省物價局價格二處處長陳洪湖介紹,我國現行藥品價格政策形成于2000年。一直以來,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格由中央和省兩級管理體制制定。
目前,屬于國家基本藥物及國家醫保目錄中的處方藥、壟斷生產經營的藥品由國家發改委定價,約1900種;屬于國家醫保目錄中的非處方藥,及地方醫保增補的藥品,由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定價,山東約為850種。
根據新的改革方案,自6月1日起,除少量麻醉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藥品價格機制將被分為四類: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由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探索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機制;專利藥品和獨家生產藥品,將通過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形成價格。
對于醫保目錄外的血液制品,國家統一采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藥品和避孕藥具,通過招標采購或談判形成價格;其他原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藥品,繼續由生產經營者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制定價格。
也就是說,在我省,共有近2800種定價產品將正式步入市場化軌道。
藥品價格不會大幅上漲 政府定價取消后,藥品實際交易價格將由市場競爭形成。那么,藥價會不會出現大幅上漲?
陳洪湖表示,從市場環境分析,藥價不具備大幅上漲的條件:“醫院是藥品銷售主渠道,由于有招標采購機制約束,醫院銷售的藥品價格會保持基本穩定。”
公開資料顯示,醫院是藥品銷售的主渠道,占藥品市場規模的81.3%,其中,公立醫院占57.6%。而公立醫院的藥品價格全部通過集中招標采購確定。同時,由于醫保控費作用加強,加之對市場交易價格監測監管的強化,大部分藥品價格不會上漲,有些藥品價格還會降低。
但陳洪湖也表示,“不排除部分藥品價格因成本、市場供求變化等因素會有所變動,比如部分血液制品、零售藥店銷售的少量OTC品牌藥。”
十大違法行為將被嚴查 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取消藥品政府定價后,物價部門將對市場的定價行為、執行價格行為加強監管。如果有單位借藥品價格改革之機,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虛構原價、先提價再打折、擅自或變相漲價的行為,一旦發現,依法嚴肅查處。
“我們從6月1日起,會對放開藥品價格進行為期半年的專項檢查,檢查對象主要是藥企、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血站、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等,并重點檢查十大違法行為。”山東省價格監督監察局副局長賈茜表示。
據悉,這十大違法行為包括,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藥品;虛構原價、虛假標價、先提價再打折、誤導性價格標示、隱瞞價格附加條件等價格欺詐;集中采購入圍藥品擅自漲價或者變相漲價等。
記者了解到,對于上述違法行為,我省制定了嚴格的處罰措施,如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及價格欺詐行為,將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代玲玲)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