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記
5月5日,成都交管部門成立專門調查組,對兩車在三環路及三環路輔道上涉及的交通違法行為展開調查,調查結果將在對雙方當事人調查完成后對外公布。接受采訪時,被打女司機盧某稱,(這幾天)“我反思了自己,不該那樣開車,更不該跟人斗氣。”(5月6日《成都商報》) 被打者有反思,打人者有道歉,就事件本身而言,是個好現象。而其間輿情的反轉,不過是很多人借此一澆自己心中的不滿:無論是否開車,誰沒見過強行超車、隨意并線、加塞搶行、闖斑馬線、無視紅燈等交通陋習?在頻頻“路怒”之下,誰對這些陋習和行為不是異常反感,甚至是恨得牙癢癢?
有評論者指出:倘若社會在熱議這一事件的同時,能夠形成“變道不對,打人也不對”的共識,借此我們就離汽車文明更近了一步。這樣的話極為中肯,也就是說,在圍觀“女司機遭暴打”事件時,如果公眾和輿論只陷入“誰對誰錯”的爭吵,或者是人肉雙方到底有無劣跡進而進行道德審判這樣“看熱鬧不嫌事多”的狀況之中,于進入汽車社會的我們而言,已經和提升汽車文明漸行漸遠。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我國機動車保有量達2.64億輛,其中汽車1.54億輛;機動車駕駛人突破3億人,其中汽車駕駛人超過2.46億人。同時,我國2014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34292人。簡單的數據最能說明問題:如果在大踏步進入汽車社會的當口,汽車文明的層級還在“原地踏步”,我們每個人都是不同程度的潛在受害者。
那么,如何提升汽車文明?其一,應該提升司機們的汽車文明。有新聞稱,在不少地方之所以“斗車”頻發,皆因很多司機素質、道德以及法律意識還沒跟上汽車社會的步伐,這樣說當然“原則正確”。另根據筆者的體驗,在北京街頭,10分鐘內11輛車路口強行變道,小路口20分鐘內30輛車開遠光燈……有司機稱“不知不覺就違章了”。所以,提升汽車文明素質當然應該用嚴管嚴罰,提升司機們的守法意識;而在嚴管嚴罰之外,借助類似公共事件,進行汽車文明素質教育,這樣的工作同樣必不可少。
其二,汽車文明的提升,必須面對所有人。如果只是駕車人遵守交通規則、交通秩序,電動車和行人都在翻越欄桿、橫穿馬路、亂闖紅燈,這顯然不是常態,更難言真正進入了汽車社會。據媒體報道,5月5日,綿陽交警部門在城區多個路口啟用行人闖紅燈自動識別抓拍系統:同一路口同一人闖紅燈超過3次,該系統會長期播放這個人的闖紅燈視頻,超過20次闖紅燈將可能在綿陽城區多個路口屏幕上同時播放。這樣的做法是否科學合理值得商榷,效果幾何也有待檢驗,但為提升所有人的汽車文明,過度依賴技術顯然不能治本,相關方面必須想方設法更多作為。
其三,最為重要的,無疑還是公共建設、管理以及服務的全面升級。正像我們看到的那樣,在為數不少的城市,和機動車保有量的攀升速度相比,公共建設、管理以及服務提升的速度遠遠滯后。動輒半小時、一小時的持續擁堵,勢必會耗費掉司機們幾乎所有的素養與耐心;落后的公共交通系統,會讓所有出行民眾都焦躁焦慮、火急火燎……如此這般,顯然為所有城市公共建設、管理以及服務的全面升級,提出了新的挑戰。面對這樣的挑戰,不能總是用限行限號、以罰代管,因為簡單粗暴的管理和空洞無物的說教一樣,注定都不能換來汽車文明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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