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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都市報5月6日訊(記者 王媛 通訊員 王諾) 6日,青島市環保局發布4月份島城環境空氣質量評述,臭氧的月度濃度變化首次被通報。記者發現,一個月里,島城有15天首要污染物是臭氧。
根據市環保局的通報,4月份,青島市區空氣質量優良率為83.3%,同比持平。其中二級(良)25天、三級(輕度污染)4天、四級(中度污染)1天。二級及以下天氣中,首要污染物為細顆粒物的有8天,可吸入顆粒物7天,臭氧15天。“從數據來看,臭氧的污染強度已經趕超了PM 2.5。”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去年1至4月份,島城僅有1天首要污染物是臭氧,而今年1至4月份,被臭氧污染的天數共計21天。
不光污染天數增加,污染明顯期也有所提前。當月監測結果顯示,市區環境空氣中的PM 2.5、PM 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濃度分別為0.047毫克/立方米、0.100毫克/立方米、0.022毫克/立方米、0.032毫克/立方米,臭氧濃度為0.159毫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符合空氣質量年均值二級標準;臭氧接近日最大8小時均值二級標準(0.160毫克/立方米);PM 2.5、PM 10超過年均值 二級 標準 。同比,PM 2.5、PM 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濃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臭氧濃度明顯升高。
市環保局分析,4月23日、25日、26日,受不利擴散條件影響,空氣質量為三級(輕度污染)及以下,其中4月26日為四級(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均為臭氧。從二級及以下天氣中首要污染物情況來看,隨著氣溫回暖,受機動車尾氣排放等因素影響,臭氧對島城空氣質量的影響日趨顯著。
比起PM2.5來,臭氧的污染源貢獻率并不那么清晰。據環保部門解釋,臭氧并非直接污染物,而是大氣中的VOC、氮氧化物發生光化學反應后,產生的二次污染物。鑒于臭氧對島城大氣污染的明顯影響,市環保局決定,今后將對臭氧的濃度變化每月一公布。
低空臭氧雖有危害,市民也不必恐慌,目前來看,青島市測得的臭氧濃度水平均在安全限值以下,與全國其他城市相比,青島尚不屬于臭氧重污染地帶。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