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安蓓
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從今年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這一政策的出臺,標志著我國醫藥體制改革邁出重要步伐,對于理順醫藥價格關系、完善政府職能、促進醫藥市場健康發展,將產生重要推動作用。 長期以來,我國對藥品價格實施政府定價。在市場發育尚不成熟的特殊歷史時期,政府定價對抑制藥品價格過快上漲的確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藥品市場快速發展,政府定價弊端日益凸顯,甚至出現政府管控越多,某些藥品價格越高的奇怪現象,一定程度上甚至助長了醫療腐敗,讓百姓嘖有煩言。
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更好地發揮市場對于藥品價格的決定作用,是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方向。相關部門繼去年對一些低價藥放開管制之后,此次取消絕大部分藥品的政府定價,并強調從完善藥品采購機制、強化醫保控費作用、強化醫療行為和價格行為監管等方面綜合施策。如此“放管結合”,將努力避免絕大部分藥品價格“一放就亂”,確保群眾負擔不增加,從而使群眾切實享受到改革的紅利。
強調政府對醫藥費用和價格行為的綜合監管,由原來政府“單只手”管制藥品價格轉變為更好地發揮政府、市場“兩只手”作用,以引導市場價格合理形成。這既是政府轉換角色的需要,對激發市場活力,鼓勵藥企研發創新,推動醫藥行業健康發展,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構建起以市場為主導的價格形成機制,任務艱巨而繁重。未來政府對醫藥費用和價格行為的監管,也將涉及衛生、醫保、質檢及發展改革等多個部門,只有讓各個環節更加協調,使政策能夠更加細化完善,才能持續推動醫改落到實處,切實還惠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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