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5月4日訊(記者 李兆輝) 4日,根據中紀委監察部消息,4月27日至5月3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13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其中山東紀委通報6起案件,11人被處分或誡勉談話。
1.聊城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蘇本生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聊城市紀委給予蘇本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茌平縣馮官屯鎮中學違規發放福利。茌平縣紀委給予該校校長、黨支部書記耿長青黨內警告處分,對茌平縣教育局督學孫祖昌誡勉談話。
3.曹縣桃源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張軍大操大辦婚宴。曹縣衛生局給予張軍行政記過處分。
4.成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環衛處職工王輝公車私用。成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給予王輝行政記過處分。
5.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山園管委會副主任林麗云、工委副書記韓旭東帶隊外出參觀學習期間,組織學員在工作時間集體游覽,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福山區紀委給予林麗云、韓旭東黨內警告處分。
6.泰安市泰山區教研科研中心基礎教研室副主任趙麗、基礎教研室小學部教研員彭永軍接受泰山區邱家店鎮中學教研員、教委辦副主任趙建華,邱家店鎮舊縣小學校長張軍安排的旅游和宴請。泰山區教育局黨委給予趙麗黨內警告處分,對彭永軍誡勉談話;泰山區邱家店鎮黨委給予趙建華黨內警告處分,對張軍誡勉談話。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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