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朱紅葦 通訊員 盧新存)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發布,共10章154條,被稱為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版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的農作物。對于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處罰外,可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拘留。
劇毒農藥在動物試驗中經口服及皮膚涂抹的半數致死量都在50mg/kg以下,例如,對硫磷(又稱1605)對人畜的毒性很強,大鼠口服 半數致死量為6.5mg/kg。劇毒農藥的制劑(或溶液)屬于高毒農藥。常見的劇毒高毒農藥有:對硫磷(又稱1605)、甲拌磷(又名3911、西梅脫)、甲胺磷、久效磷、異丙磷、甲基異硫磷、內吸磷(又名1059)、三硫磷、滅蚜磷、地蟲磷(又名地蟲硫磷)、磷化鋅、磷化鋁、磷胺、蘇化203(又名治螟靈、硫特普)、氧化樂果、砒霜、氰化物(如KCN等)、乙基大蒜素(401)、溴敵隆(又名樂萬通)、毒鼠強(又名沒鼠命、四二四)、氯化乙基汞(又名西力生)、2-氟乙酰苯胺(又名滅蚜胺)、殺蟲脒、殺螟威、呋喃丹、賽力散、潰瘍凈、氯化苦、五氯酚、二溴氯丙烷、涕滅威、滅多威、六六六、滴滴涕等。
果蔬茶葉農作物生產者要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禁止使用劇毒高毒農藥,出口食品加工企業對備案基地內的蔬菜、瓜果等更應高度重視,要嚴禁使用劇毒高毒農藥。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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