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費以后仍是兩月一交
本報濟南4月29日訊(記者蔣龍龍 實習生 王偉 王宮欽)29日,記者從濟南水務集團獲悉,階梯水價實施后,濟南的居民水費仍是兩月抄一次表,兩月一交。市民應在6月底前繳納5月之前的原水價水費。
據濟南水務集團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為保證居民階梯水價順利實施,水務集團將自5月1日至9日,抄錄所有的總表數據。5月1日至18日,濟南水務客戶代表將集中對所有結算戶表水量進行抄錄??偙砗蛻舯淼某洈祿⒆鳛?015年執行階梯水價的計量起度。
本次抄表水量,仍然按照原水價結算。居民應在6月底之前,繳納階梯水價之前的水費。7月1日便會產生違約金。5月份抄表完成后,水務集團將恢復正常的單雙月抄表制度(兩個月抄一次戶表)。居民也是同原先一樣兩月交一次水費。
階梯水價后這些問題得清楚
房屋買賣后怎么算?
先過戶,再重新算
實施階梯水價的居民用戶,因房屋轉讓(如繼承、買賣、贈與等)發生產權變更時,用戶應到供水企業辦理更名過戶手續,自變更次月起,重新按照年內剩余月份、人口數量、用水量進行各階梯用水基數與階梯用量核算(戶年用水量÷全年月份×核定月數)。
房屋租賃怎么交水費?
房東與房客自行協議
房屋租賃(不改變用水性質)時居民階梯水價分檔基數不作重新核定,實施階梯水價的居民用戶因房屋出租發生租賃關系時,租賃雙方應自行就水量與水價計算及合理分擔問題通過租賃協議予以確定。供水企業將延續年水量累計,不因用戶租賃關系的變更重新核算階梯水量基數。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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